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被撤回
银行直投业务遭遇监管喊“刹车”
2015-12-24     □记者 刘丽 张莫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媒体23日报道,包括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等在内的17家商业银行收到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对此,银监会相关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消息属实。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银行直接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已经违背了现有《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被撤回资格属情理之中。不过,银行仍可通过子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牌照来涉足这块业务,这需要一事一批。

自2015年6月11日监管对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开闸以来,共有17家商业银行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并完成相关备案。在取得该资格后,银行将能够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来设立基金,并直接投资于股票、股权、期货、债权等多个市场,更好地拓展资产管理业务范围,缩减投资通道;也有助于推进“股+债”结合的投贷联动。由于《商业银行法》对于商业银行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明令禁止,因此,银行获得私募基金管理资格被不少业内人士视为在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大趋势之下,监管层逐步放松银行直投业务的信号。不过,截至目前,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这17家银行还未真正开展相关业务。

针对银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被撤回,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层应该主要还是考虑到要遵循《商业银行法》的法律法规。如果银行既做贷款业务、又做投行业务,且两者之间没有防火墙进行隔离,那么风险很容易传导。他同时表示,银行也可以设立子公司,并通过子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牌照来涉足这块业务。子公司在形式上就是防火墙,它使得商业银行在发展新业务的同时防范风险,并且合法合规。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综合化经营终将是一个大的趋势。尤其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银行依靠传统的贷款业务来盈利的模式已经受到重大冲击,银行越来越倾向于通过中间业务来盈利,而与直投、理财相关的大资管模式将是商业银行转型的重要方向,目前来看,通过子公司模式来获取相关牌照并开展业务将更为可行。

周三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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