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是奠定我国经济社会秩序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造成我国城乡分割的主要根源。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消除不公平的制度藩篱,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从这点来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并没有采取简单取消户籍的办法,而是结合中国社会现实,形成了一套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操作可行的办法。这一办法有三个特点:一是差别化地对待在不同类型城市落户问题。那些外来人口落户压力大的特大型城市,实行积分落户的办法让部分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落户;一般大城市根据自身客观条件选择适合当地情况的外来人口落户方法;而中小城市可以按照非户籍人口的落户意愿自由落户。二是政策的渐进性。对于那些无论在什么类型城市都暂时无法取得当地户口的外来人口来说,只要他们有稳定工作和住所并满足一定居住时间的要求,则可以取得所居住城市的居住证。外来人口获得居住证后,可以部分享受当地公共服务比如子女在当地的义务教育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等。三是改革政策体现了“增量”特点。在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中,如何对待落户城市的农村户籍人口在农村的集体经济权益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按照现在的改革方案,那些取得城市户口后的农村户籍人口在农村的各项权益不应该受到影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那些愿意在城市落户的农村户籍人口的后顾之忧,也体现了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增量”效果和“帕累托”式的制度改进。
目前,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已经扬帆起航。按照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最新精神,户籍制度改革在2016年会加快步伐,“十三五”时期要实现一亿人进城落户的问题。可以期待,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措施逐步落实到位,户籍人口城镇化速度将会加快,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将会变得更加完全,公共服务将会更加均等地惠及到每个人头上。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