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稻壳冒充小麦,大玩“乾坤挪移”手法盗卖国家政策性托市粮——发生在河南光山县的这起粮库“硕鼠”案,是本报记者在一次调研采访中偶然发现的线索。然而,如果将此事件放在国内政策性收购粮食库存已达历史新高的背景下来看,又极具样本意义。如何避免让短期内难以缓解的国粮高库存成为“硕鼠”滋生地,有关方面务必要举一反三,以此为鉴。
从光山县寨河粮库的具体案情分析,“硕鼠”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表面看是其在利益诱惑之下铤而走险,或者伪造票据,或者移花接木。但毫无疑问,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监守自盗竟然未被发现,这背后也暴露出部门监管流于形式,制度防线漏洞百出、隐患重重。
根据国务院此前专门颁发的《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是对中央储备粮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了落实这一点,条例同时设计了承储企业资格准入、粮食入库出库程序与安全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的制度保证。具体而言,无论是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还是中储粮公司分支机构,都应对下辖库存粮食的存储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至少在寨河粮库案件上,这些都虚化成了“稻草人”。
如果只看到这点,吸取前车之鉴的教训,加大对违法犯罪者的打击力度,同时补齐制度短板就好了。然而事情或许并非如此简单。
众所周知,为保护农民种粮收益,多年来国内粮食政策性收购价格稳步提高。就小麦而言,从2006年启动托市收购以来,价格从当时的0.68元/斤涨至现在的 1.18元/斤,几乎翻了一番。另外两大主粮品种稻谷和玉米,价格也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相关政策为粮食总产连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价格持续单边上扬也形成了“堰塞湖效应”,其中之一便是政策性收储一家独大,国有库存越积越多。
寨河公司之所以这么明目张胆,“一方面委托库点‘滚雪球’般越来越多,中储粮公司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受价格制约,库存粮食难以顺价销售,搁置太久也容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正如一位受访者所言,历史性的高库存正成为国粮监管之困所无法忽视的大背景。
重新回到上述案例:数据显示,作为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最大的直属库之一,潢川直属库所辖范围包括潢川、光山等5个县,仅委托库点就达139个,占据了其托市粮收购、储存的大多数,堪称布点多、战线长。而根据各方反馈的信息,类似“小马拉大车”局面也是各大粮食主产区在政策收购、仓储监管方面的缩影。
综上可见,寨河粮库“硕鼠”案再次敲响了粮库安全的警钟。要避免类似事件重演,短期需要有关方面认真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踏踏实实不折不扣把安全监管的“篱笆墙”扎牢;长远则要让粮价从只涨不跌的托市模式转为“价补分离”模式,既保护农民利益又真正回归市场,从而打破政策性收储的“堰塞湖效应”,逐步释放高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