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看病养老有保障,心里就有底”
2016-01-25     □记者 刘金辉 郑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56岁的河南新郑市薛店镇常刘社区居民常书松在2010年10月以前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种着自家的4亩多地。如今他是社区物业公司的一名职工,家里的瓦房拆迁后,他在社区6层小楼上分了两套136平方米的房子和两个50平方米的车库,两个儿子一人一套,他的大儿子在附近的雏鹰农牧上班,二儿子在雪花啤酒厂上班。

常书松除了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收入外,每年还可以获得集体收益分红和土地流转租金,医保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也由集体或政府承担,小区里幼儿园、小学、卫生站、居民活动中心都有,并实现了12年小学到高中的免费教育,天然气也通到了社区。“就业、看病、养老都有了保障,心里有底。”常书松说。

如今户口本上已去掉“农业户口”的常书松变为市民,得益于其周边中原食品工业园的发展,目前该工业园已有80多家企业入驻,常刘社区80%的居民都在这里工作,彻底实现了“家门口的城镇化”。

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新郑市(县级市)近年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在实现社保、户籍、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房屋产权同质化的基础上,以产业为基础建设一批新型小城镇,走出了一条产业带动就业、激活农民土地财产,同时克服土地短缺的新型就地城镇化之路,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民转市民成本分担机制,使新市民就业有保障,收入有增加。

就地城镇化之所以能持续,关键在于有产业支撑。近年来,新郑市将工厂向组团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集中,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形成了以商贸物流、食品加工和生物医药为主的产业体系,并在这些产业周边建设一批新型社区,到2015年底,已有2万多户入住新型社区。

“如果不在产业集聚的地方搞城镇化而是强行逼农民上楼,就不能保证持续性的就业,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回迁现象。”新郑市委书记王广国说。

新郑市建立起一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所有成本支出被列为一份清单,分担主体和分担责任一一明确。如政府承担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成本,企业承担职工“五险一金”和培训等费用,个人承担社会保障中的个人部分,社区建设中预留的集体资产则承担居民的日常开支如水费、物业费等,如有节余,可以替居民缴纳社保和养老保险。

农民进城,一头是就业,另一头是宅基地和承包地。在解决就业问题之后,新郑市正在试行将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变更为国有土地,给农民的安置房办房产证,节约出来的地作为集体收益分红,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获得另一份收入,这样农民变为市民后就把宅基地变为了活的资产,可抵押、可出售。

新郑市孟庄镇鸡王社区的王宏昌一家四口人2012年分到了共240平方米的两套房子,均有房产证。他现在住一套租一套,每月收租金1800元,此外还在集体商业用房中占20平方米,集体收益用于支付养老金、医疗保险、水费、物业费等,剩余的还可以分红。

该社区周边有几家大型钢材市场和商品市场集中布局的商贸物流城,能容纳数万人就业,王宏昌和妻子就在这里打工,每个月两人的工资加起来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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