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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营改增之后,地方的主体税种缺失,虽然通过调节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可以弥补,但地方税收的真正保障要求地方有主体税种,可以直接取得税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税现在有十几个税目,将来可能还要增加更多税目,规模有望增加。消费税应该成为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当然也不应该全部成为地方税。将一部分税目划为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管,是地方税收自主权有所提高的一个表现。

至于具体哪些税目划归地方,目前尚无定论。对此施正文认为:“卷烟、酒、成品油、车辆占到消费税收入的大部分,我认为将来可能会扩大卷烟在批发环节的征收,可以由地税局征收。化妆品、珠宝玉石、鞭炮烟火等完全可以作为地税税目。成品油也有可能改为地方税。”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此前表示,按照财税改革的整体方案,消费税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将“三高”,即高耗能、高污染和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消费税改革首先是要扩围,总的目标是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下一步可能还要对消费税的征收环节进行调整完善,现在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以后可能要在销售环节征收,税率可能也要进行适当调整。

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向零售、批发环节转移,将会有更多商业企业、零售企业成为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纳税人的数量大大增加,意味着征管的难度加大,零售环节征税需要征管机关掌握零售企业信息,地税机关比国税更有条件、有能力监控当地企业。”施正文说。

此外,从国税和地税征管任务的分配上考虑,专家认为,即使营改增后,地税局依然会较长时间存在,有必要合理划分征管权限,划分一些税目由地税部门征收。

从转变政府治理能力的角度看,一部分消费税税目划归地方也有其积极意义。施正文表示,原来地方政府主要靠招商引资、扩大投资来获得税源,这是我国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结构所带来的。未来我国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多要依靠扩大有效消费。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提高税收收入主要就不是通过投资办厂,而是通过提高当地公共服务水平,从而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能力来实现。

也有一些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消费税变成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会面临许多操作层面的难题。“如果重新调整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可以补充地方税源不足的问题,或许消费税不用变成共享税,也不用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毕竟从生产环节征收的难度要小很多。”该人士说:“烟酒油车这四个税目占到消费税的90%以上,其中烟占全部消费税的一半以上。具体将哪些税目划归地方,哪些税目仍归中央也是需要权衡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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