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去库存、搞活国有企业成重点议题
东北振兴改革迎来“攻坚年”
2016-03-03     □记者 林远 李保金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随着2016年全国两会即将启幕,有关东北振兴发展的话题再次成为关注的重点。

在3月2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王国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全国政协一直十分关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今年已经将“东北三省工业转型升级问题”列为重点协商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表示,今年他的提案主题将围绕“十三五”期间如何解决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他建议,国家在战略布局上更多地将第二产业的项目安排在西部和东北地区,支持东南沿海地区的产业向东北和中西部转移;尽快将东南沿海地区率先试行的自贸区政策在东北和中西部地区复制推行;东南沿海地区要加强与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战略合作;财税、金融部门要加强对地区之间发展差异和不平衡问题的监测、预警和调控,加大对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支持力度等。据了解,两会之后,梅兴保将去东北调研,研究如何帮助东北老工业区去产能、去库存和搞活国有企业。在他看来,这些都是当前改革需要直面并解决的“硬骨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此前也表示,以开放倒逼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产业升级,新一轮东北振兴应实现对外开放的重点突破。他说,如果东北经济的外贸依存度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每年将为GDP贡献近5个百分点的增长率。因此,国家需加快东北实施自贸区战略,比如在大连建立自贸区,在绥芬河、珲春等地设立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将会对东北扩大开放、结构调整产生穿针引线的作用。此外,东北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应加快建设面向东北亚开放的基础设施网络,创新产业园区合作机制,支持设立境外产业园区。三省还应该扩大以金融为重点的服务业市场开放,鼓励外资企业设立各类功能性总部和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等;同时还可以借助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机会,加快东北富余产能走出去,建立跨国生产营销网络、提升制造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除了委员们积极关注外,国家发展改革委3月2日在网站上也刊文披露了2016年新一轮东北振兴的六大工作安排。

一是组织落实好《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三年滚动计划,出台重点任务分工,研究提出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重大开发开放平台和重大工作机制等。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编制好《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

二是支持东北地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落实好《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创新创业发展打造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出台《沈阳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

三是研究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建设,落实培育东北地区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设立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

四是研究提出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后续政策措施,制定支持产业衰退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全面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工作,制定出台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意见。

五是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指导东北地区国家级新区加快建设,推动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业园区等加快发展,落实好中俄地区合作有关协议。

六是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和政策储备。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加强经济形势监测预测,更加关注敏感领域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加强政策储备。

王国庆表示,为准备好7月份的专题协商会,两会后,3位副主席将分别带队深入到东北三省,围绕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近期出台的《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体现中央提出的五大任务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重点就东北三省工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业结构改革,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遇到的根本性问题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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