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推动出台 汽车平行进口意见
2016-03-03     □记者 孙韶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3月2日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将推动出台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和便利二手车交易的意见。

他表示,汽车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大约占四分之一左右,稳住汽车消费对稳增长、扩消费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稳住汽车消费,国家已经出台了减征小排量汽车车辆购置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而且还在不断加大政策力度。按照国务院部署,商务部在促进汽车消费方面总的思路是,从汽车全流通链条着眼,在新车、二手车、报废车三个环节发力,拉动新车增量、盘活二手车存量、促进黄标车等老旧汽车减量。

沈丹阳说,将重点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制度供给;另一方面是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具体包括制定三个办法、出台两个意见、开展一个试点。

其中,三个办法指的是涉及新车、二手车、报废车三个环节的相关管理办法,也就是《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所谓“出台两个意见”指的是,要制定有力政策措施,推动出台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和便利二手车交易的意见。而 “开展一个试点”则指的是,继续做好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指导工作,以满足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沈丹阳还表示,目前由商务部牵头起草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商务部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梳理,加以进一步完善,努力使之真正达到规范汽车销售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