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将全面完成 全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新增不动产首次允许纳入抵扣
业内称将成拉投资、稳增长利器
2016-03-21     □记者 赵婧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李克强总理3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此外,允许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增加进项抵扣,加大企业减负力度,促进扩大有效投资。预计今年营改增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允许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加大了减税规模,释放企业活力,成为拉投资、稳增长利器。

作为此次营改增减税的主力,不动产纳入抵扣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这意味着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

自2009年起,全国实施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但只允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不能抵扣。“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今后,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财政部相关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比如新建一个厂房,投资一个亿,如果税率11%,就可以抵扣1100万元的税款。”即不含税价格1亿元,税率11%,进项税额1100万。(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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