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生:
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产业化
2016-04-08     □记者 李保金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今年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的发展目标。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主任杨金生建议,“应加大科研投入,制定并落实中医药产业发展鼓励政策,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中医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以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产业化全面发展。”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医药,与中华文化一脉相承,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推进中医药产业化发展方面,杨金生建议,首先,应加大科研投入,借助现代技术,推动重大新药创新、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取得新进展,实现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和现代化;其次,应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鼓励政策,保护利用中药资源,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中药生产、流通和监管体系;再次,应加快推进中医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如在国家援外的医疗机构中开展中医药和针灸服务,多途径扩大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增强中医药的服务能力和贡献度。

除此之外,杨金生建议,应进一步夯实中医药工作的组织架构。具体来讲,应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定期召开国家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中医药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和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分工与合作,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统筹规划职能,加强市县等地方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各省市也建立相应的厅局办联席制度,与中央跟进看齐,防止“高位截瘫”,推进中医药改革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促进中医药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的落实。”杨金生强调,应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的落实。逐渐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律体系、标准体系、监督体系和政策体系,完善中医药服务的管理政策机制,加快《中医药法》立法进程;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增加中医药章节和项目,在健康中国(2016-2030年)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特色,在中华文化中突出中医药保护和传承,让中医药惠及百姓,助推健康中国;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政策,完善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如中医药服务价格形成和补偿机制等。

对于如何进一步把“中西医并重”方针落到实处,杨金生认为,一是从思想认识、法律地位、学术发展与临床服务上,落实中医药与西医药的平等地位,在卫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制度、战略规划、项目任务时,充分考虑和照顾体现到中医药,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如《基本卫生法》等;二是尊重中医“师带徒”和一技之长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坚持中、西医相互取长补短,促进中西医结合和中医药特色发展,如在综合医疗机构中开设中医科室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三是将适宜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院内制剂等项目纳入医保范围,适度提高中医类体现劳务技术项目的服务价格,发挥中医药在用中国式方法解决世界性难题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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