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进场 能否强化电信业竞争?
2016-04-25     □谭浩俊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媒体报道,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日前已向工信部提交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申请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目前,工信部正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一旦广电网络获批相关业务牌照,将成为实质上的通信业“第四运营商”,会促使电信资费进一步下调,有助于打破目前三大电信运营商对宽带接入等业务的垄断局面,进一步改善国内电信市场格局。

多一家企业参与竞争,对消费者来说,绝不是一件坏事。更何况,广电网络是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参与三网融合的市场主体,有条件通过对国内广电网络的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设施,为用户提供更为低价的宽带接入服务。那么,一定程度上,可以对三大运营商的宽带接入业务等形成价格倒逼机制。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三大运营商依靠垄断带来的强大力量,一直在与消费者的利益博弈中占据着绝对优势。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通信领域没有形成充分竞争,没有通过竞争达到利益平衡,三大运营商可以坐收渔利。也正因如此,广电网络的进入,可以说为通信领域的开放打开了一道门。尽管这道门仍然叫“国有门”,但是,不管怎么说,通信领域的竞争会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加剧,广电网络可能带来的宽带资费降低等,能够给三大运营商构成一定的压力,从而让消费者在有限的竞争中获得相应的利益。

对于广电网络有可能成为通信领域的第四大运营商,我们更希望广电网络在全面进入通信领域前,能够先改革、再进入,先变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再成为第四大运营商,从而给通信领域带来一点鲶鱼效应。在此基础上,除流量批发环节之外,其他方面、特别是流量服务环节,能够逐步对社会资本开放,让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通信领域,从而形成真正的竞争格局。

市场经济下,没有竞争,就没有公平,没有公平,就没有利益平衡。只有打破垄断,让不同所有制形式的资本都能进入,通信领域才有可能形成充分竞争的格局。也只有实现充分竞争,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才能真正处于平等地位,消费者才不会产生被欺负的感觉。从这个角度讲,广电网络进入通信领域,毫无疑问是一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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