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数量有望增加 公立中医院将普遍设儿科
2016-05-20     □记者 刘艳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5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三级儿童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均应当设置中医儿科。此外,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争取“十三五”期间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约5000名儿科等各科医学人才。

《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 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我国现有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为0.49人,低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0.85-1.3人)。《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要通过“培养一批、转岗一批、提升一批”,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儿科学专业化教育,制定普通高校开展儿科学专业人才培训规划。2016年起在39所举办“5+3”一体化医学教育的高校开展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约5000名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二是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到2020年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3万名以上。三是加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力度。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医师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

针对我国儿童医院数量偏少,设置儿科床位的医疗机构不足1/3,儿科床位缺口大,各医院之间水平不匀齐等问题,《意见》提出,一是将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作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是优化优质儿童医疗资源区域布局。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减少患者跨区域流动,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三是推动形成儿童医疗服务网络。明确和落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服务能力,充分借助“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健全完善儿童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和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多项举措既要缓解我国儿童医疗服务资源短缺的矛盾,也要提高儿童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意见》还要求,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分区域建设国家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发挥中医药在儿科重大疾病、疑难重症诊疗方面的作用。在全国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省级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三级儿童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应当设置中医儿科。

《意见》还提出,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健康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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