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温州采访发现,近三年来,当地痛下决心,通过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妥善处置了500多家因民间借贷危机而产生的僵尸企业,探索出了一条以法院破产审判为中心、协调多部门参与的“去僵尸”路子。
地方狠下决心依法去除僵尸企业
五年前的温州债务危机让当地产生了数百家僵尸企业,既闲置了资源,也产生了大量信用垃圾。如何处置这些经济体“蛀虫”,成为当地面临的突出难题。温州冲破阻力推动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以市场和法律手段处置这些“僵而不死”企业。
“僵尸企业处置对温州有特殊的意义,因为这些企业很多是因为债务危机而僵在那里,如果不处置,银行、债权人的坏账一直烂着,无形中增加了区域金融风险,接下去就是全社会的信用危机。”温州市发改委党委委员张长天说,通过破产程序来把这些债务关系解开,就可以让所有被僵尸企业困住的人解放出来,开启新一轮经济活动,“僵死”的资源、生产能力也会随之复活。
“地方政府因为‘面子’,银行、债权人因为票子,法院因为‘帽子’,加之破产案件周期长、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导致企业破产案进不了法律程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说。
针对企业依法“死亡”路上的种种难题,温州市明确,由温州中院开列清单,各部门组成联席会议逐项解决这些问题。扫清了破产路上的“拦路虎”,破产案件在温州逐渐增多。开始探索的2013年,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98件,占浙江省破产案件受理数的57.51%,全国的9.9%(1998件)。
2013年至2015年,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554件,审结425件,分别占全省43.79%和53.59%。“数字变化反映出温州企业面对困境的心态在变化。”徐建新说,面对破产,温州政府、企业界不再讳莫如深,而是逐渐接受了这一依法依规的企业消亡方式。
探索以破产法为中心的“去僵尸”机制
当破产案件不断向法院袭来,一个以破产法为中心的“去僵尸”机制开始在温州探索实践。
经过多方努力,温州中院增设专门的破产案件审判庭(民六庭),同时推动基层法院全面设立审理破产案件的专门合议庭,目前已有五个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庭,有力保证了破产案件的精细化、集约化、专业化审理。
同时,案件的审理周期大幅缩短。温州市派克制衣有限公司是一家已经停止经营多年的“僵尸企业”,一直关而不清、倒而不破,债权债务关系长期悬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在受理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案后,经办法官到工商局查找股东信息,联系到股东后,获知该公司的财产、账册均已灭失。了解到情况后,鹿城法院在法定最短期限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并在三天内宣告企业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全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38天,大大缩短了破产清算案件时间。
“从以往全国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来看,破产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要两三年,长达十几年的并不罕见。”徐建新说。据了解,温州两级法院利用温州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优势,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出台了《关于试行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会议纪要》,明确规定试行简化审理程序案件一般应在裁定受理后六个月内审结。
破产审判牵涉面广,不能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需要多部门的破产协调处置平台,温州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了重要功能。在联席会议上,市银监分局、市国税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就法院近年来在企业破产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需要多方协助解决的问题进行协商,当场给出解决办法,就税收债权申报、不良信用黑名单删除、违规厂房市场化处理、破产企业财产移交、工商注销登记等棘手问题达成共识,有效疏通了企业出口通道。
剔除“僵尸”降了风险活了资源
温州通过破产程序处置僵尸企业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平静的表面之下涌动着深刻的变化。
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温州两级法院共通过破产案件审理,激活土地面积近1900亩,激活厂房110万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80.21亿元,因为这些企业全是民营企业,职工工资通过破产清算优先支付,并未发生“下岗”及集体欠薪事件。
“企业死掉不可怕,因为它的设备、资源和生产能力会流向下一个企业主,温州处置僵尸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让这些资源要素流动起来。”温州市经信委副主任赵斌说,正因为如此,几百家企业破产并没有对当地经济造成太大的波动。
从温州债务危机之后的经济增长数据也可看出,当地经济从“谷底”上升势头不改,2015年经济增长速度达到8.3%,在浙江省位列前茅。温州多位企业家表示,通过破产处置僵尸企业,给发展稳健的企业更多的空间,所以短期看对经济的影响非常有限,从长远看,会让当地经济获得新发展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大量僵尸企业被处置,原来混沌不清的债权债务关系逐步得到化解,当地高企的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出现下降,区域金融风险上升势头得到遏制。过去几年,温州累计处理银行不良贷款1220亿元。截至2015年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额为291亿元、不良率3.82%,在全国多地不良上升的大背景下,温州首次出现“双降”。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记者陈刚、连振祥、王新民、王攀、王政、杨毅沉、姚玉洁、袁军宝、褚晓亮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