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在住房问题上,我国已经形成的基本格局是,供应市场发展迅速、住房数量基本满足,租赁市场严重滞后、供应严重短缺。当下房价过快上涨,已经让多数居民无力消费。而住房租赁市场则严重滞后,租赁价格也偏离了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导致购房与租房的“双缺陷”、“双不足”、“双短腿”。
事实上,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依靠购房满足所有居民的住房需要。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人口数量较多的国家,更没有这方面的条件。更多情况下,居民住房必须有良好的租赁条件、有较为完善的租赁市场,才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住房需要,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的住房矛盾,减少住房问题对政府的压力。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虽然几千年形成的自有住房传统,让绝大多数居民都把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作为人生的一大目标,但是,在房价不断上涨的大背景下,这样的目标显然已经离多数家庭、多数人越来越远。
这也意味着,如果过度强调住房的买卖属性,忽视住房的租赁属性,就会带来住房租赁市场的价格扭曲,造成住房租赁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继而引发更多新的矛盾。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就成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更为重要的方面。也只有把住房租赁这条短腿拉长,住房方面的社会矛盾才能得到有效化解,房价过高留下的后遗症才能得到有效医治。
就眼前的情况来看,无论是一、二线城市还是三、四线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都面临比较紧迫的任务。对一、二线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来说,由于受住房供应以及投资、投机需求的双重影响,房价已经高得离谱,多数人只能把目光转向租赁市场。而租赁市场也是供不应求。唯有大力发展租赁市场、提供更多的租赁用房,包括商住房转化成租赁房,政府购买一些公共租赁房等,才能化解一、二线城市的住房矛盾。
毫无疑问,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政府和广大居民,以及开发企业、各类社会投资者来说,都是一次观念和思维的挑战,也是一次发展机遇。因为,没有观念和思维的转变,住房租赁市场就很难发展,更难引起重视。特别是政府,切不要再把房地产作为政府的支柱产业。
当然,要想使住房租赁市场能够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住房租赁市场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稳定社会环境中的作用,必须在放宽政策的同时,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健全住房租赁市场制度,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尤其是住房租赁的价格、行为、安全、健康等都必须保障。
从总体上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也符合住房制度改革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采取的一项措施。切不要把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当作短期之策。如果这样,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