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降低 个人认购大额存单门槛
2016-06-07     □记者 张莫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人民银行6日宣布,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内容,修改为“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20万元”。

去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当时公布的办法,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进入后利率市场化时期,降低个人投资大额存单门槛有助于提高居民个人投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银行负债的市场化定价部分比重,同时对银行加强主动负债管理、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也有积极意义。

根据办法,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九个品种。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大额存单可以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还可以用于办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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