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输液存在四大危害
保证“针尖”上安全需综合施策
2016-06-17     □记者 帅才 长沙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年来,“输液治病”已成为一些医院首要治疗方式。专家呼吁,目前,抗生素的滥用已经成为一个普遍问题,不但有损群众健康,还加重了医保资金负担。专家建议,应规范医生诊疗行为,鼓励医务人员和患者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输液,设立“输液安全日”,唤醒公众安全合理用药的理念。

过度输液危害大,不良反应多

记者调查发现,在湖南一些医院,不管大病、小病,输液给药方法几乎成为医患认可的首选给药方法。

据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党委副书记、中南大学医院药学研究所所长龚志成教授介绍,一方面,公众对于输液治疗认知存在误区,认为普通发烧感冒、腹泻、肠胃炎等疾病均需使用输液治疗,患者对于输液产生的不良反应了解甚少;另一方面,我国的医学教科书和治疗指南缺乏输液危害方面的内容,临床使用也缺乏循证医学研究,医生对于输液危害认识不足,忽略了输液的长远危害,久而久之形成固化的诊疗思维。

记者查阅2014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给药途径以静脉注射为主,占57.8%。龚志成教授告诉记者,静脉用药导致的严重不良反应往往发病急、报告数量救治难度大,如一些严重药物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心律失常、休克等,甚至可危及生命,被视为影响临床患者用药安全的显著相关因素。

湖南省心血管疾病专家潘港教授告诉记者,临床上因注射中药注射剂而发生不良反应的案例比较多,有一些患者在注射中药注射剂后发生溶血综合症、发热、过敏等不良反应,这种输液后发生的不明原因的发热症状医生称之为“药物热”,只要停止用药,发烧情况就可以缓解。由于一些中药注射剂里的杂质比较多,纯度难以保证,这些杂质输入患者血液内后,有可能让血液里的红细胞破坏,甚至影响患者的肾功能。

专家指出,过度输液的危害性亟待引起重视:一是容易堵塞毛细血管。龚志成教授说,一些患者主动要求医生进行输液治疗,认为输液疗效快,还有患者认为,输液可以补充营养、疏通血管,是一种疗养方式。殊不知输液滥用的弊端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显现出来,输入体内的液体中含有不溶性微粒,这种微粒进入到血液后,会随着血液走遍全身,堵塞毛细血管。

二是可能导致药物性肾损伤。长沙市第三医院肾内科主任项金华教授等专家指出,临床上抗生素被过度使用的问题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抗生素滥用除了造成机体对抗生素的耐药外,还可导致药物性肾损伤。

项金华教授认为,抗生素使用后的一个重要不良反应就是肾毒性,可引起肾小管损伤、阻塞,肾血管收缩引起肾血流减少,肾功能减退等。不同抗生素的肾毒性作用机制不同,但结果都是在用药期间出现血尿、蛋白尿、管型尿,或者尿量异常等肾脏损害表现。

三是可能导致患者产生严重耐药性,最终“无药可用”。业内人士指出,患者看疗效,医院下猛药,加之注射用药用的临床使用也缺乏有效监管,导致抗生素滥用,患者产生严重的耐药性,最终将“无药可用”。

四是对儿童肝肾危害大。记者发现,目前,市场上输液产品主要为:葡萄糖、氯化钠、葡萄糖氯化钠和甲硝唑4种产品。目前,儿科、急诊科等已成过度输液“重灾区”。

据湖南省儿童医院副院长李爱勤介绍,有些家长希望患儿早点康复,输液治疗效果显然比口服药来得快,一些家长“逼”着医生给患儿输液,认为医院不输液就是不负责任。

记者发现,目前,儿童口服药缺乏专用剂型,很多患儿服用成人药,吃药方式主要靠“掰”,导致患儿吃药成了麻烦事,所以医生、家长愿意给患儿静脉注射用药,加剧了过度输液行为的发生。

湖南省儿童医院大内科主任黄希勇说,比如临床上使用的成人感冒药多为复合制剂,药物中的某些成分不适合用于儿童,给儿童过度使用可能造成肝肾功能受损。

药学专家呼吁民众重视输液安全

近期,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中国药师协会等七家机构专家编制的《中国输液安全专家共识》召开定稿会,专家建议,对于一些不需要输液治疗的常见多发病,可通过医保拒付手段进行控制;同时,鼓励医务人员和患者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输液。

参与拟订《中国输液安全专家共识》的龚志成教授告诉记者,初步定稿的《中国输液安全专家共识》共分为六部分,包括中国输液使用现状、输液质量与安全评价、输液包装材料质量与安全性评价、各国输液的质量与安全性评价、不合理使用输液的危害及合理使用输液的政策建议。

据悉,《中国输液安全专家共识》编写者大多为临床一线专家,同时吸收了中国医药包装协会、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国家食药监总局ADR中心、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专家提供的内容,初稿大约25万字。

据了解,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委于2011年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示的成效。但是,患者甚至医生对于输液安全的了解仍然有限,特别是由于利益驱使等原因,基层医疗机构输液使用量仍然很大,造成输液不良反应隐患。

保证“针尖”上的安全需综合施策

龚志成教授建议,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尽快制定临床静脉输液指南及管理规定,促进临床静脉输液的规范化、合理化;建立静脉输液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医院门诊、急诊患者的输液管理,建立医生输液约束机制,规范临床行为;开展上市后输液类药物制剂的质量评价,实施优胜劣汰原则确保输液质量;

其次,建议设立“输液安全日”或“输液安全月”,类似像设立世界艾滋病、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全国爱眼爰牙日、世界卒中日等,唤醒公众安全合理用药的理念,加强我国合理使用输液的宣传和教育,践行药物治疗“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原则,让更多的患者“能吃药就不打针、能打针就不输液。”

第三,在医保层面促进输液的合理使用。进一步在医保管理中,将检查、检验、药品等项目均和医院等级相关联。对“乙类目录”中易滥用、毒副作用较大不良反应较多见较严重的药品,效仿卫计委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按临床适应证症、医疗机构等级、医生专业技术职务、科别等对其予以限定使用。

龚志成教授建议,在公立医院改革中,需要有效发挥药学人员的专业作用,对于一些不需要输液治疗的常见多发病,可以通过医保拒付的手段对其进行调控,鼓励医务人员和患者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输液,从而更加合理的使用药物。这既能有效控制医保费用,也有利于控制药品使用安全风险。

李爱勤教授指出,在各大医院之间存在“疗效竞争”,哪家医院治疗效果好、疗效显著,患者就青睐于哪家医院,而医患陷入“起效快就是疗效好”的认识误区,一些医院为了让患者感受到“药到病除”的快速,不惜下猛药(滥用抗生素和激素)进行治疗。遏制过度输液问题要改变医院的创收机制,相关部门应加强公众健康教育,改变群众有病就输液的就诊习惯,让群众认识到过度输液的危害性,从而逐步告别输液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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