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在我国企业债务风险攀升、企业债务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应收账款作为融资模式的应用日益增多,这同时也为商业保理行业的发展开启巨大的市场空间。2015年我国商业保理融资量已超2000亿元,业内预计到“十三五”末商业保理融资量有望达万亿。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注册的保理公司数已经超过2500家,但真正开业的仅500家左右,保理业发展仍需突破多项瓶颈。
商业保理作为一种在国外已十分成熟、在国内存在较大发展潜力的金融服务,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以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的融资服务。商业保理具体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以及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的贸易融资工具,其本质是供货商将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通过应收账款融资。
由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委会主办的“国内双保理高峰论坛”日前在京举行,论坛上发布的《商业保理公司国内双保理业务合作调查报告》(简称《报告》)显示,自2012年下半年在我国部分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以来,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呈现井喷式发展态势。
据统计,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规模接近11.45万亿元,同比增长7.9%,较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出7.1个百分点,较全年利润增速高出10.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银行保理业务正处在收缩空间。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的空间无疑还会更大。
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委会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商业保理业务量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融资余额约在500亿元人民币,均是2014年数据的2.5倍。业内预计,到“十三五”末我国商业保理融资量有望达万亿。
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业内人士纷纷表示,保理业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商业保理公司自身融资渠道不畅;二是市场认知度尚需提高,业务开展艰难;三是信用体系不健全,风险管理存在难题;四是专业人才匮乏,人员流动性大、成本较高;五是产品设计单调,需要更多创新模式和产品以适应新经济的发展;六是保理公司业务领域仍需拓展,期待跨越式发展,深入更多行业领域。
《报告》显示,虽然目前我国商业保理公司注册数已经超过2500家,但是开业公司数量仅500家左右,起步阶段的公司约450家,上升阶段公司仅50家。这样的数据显示出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冷”与“热”并存的现状。
专家建议,要解决商业保理发展的瓶颈,一方面需要国家政策方面的扶持、监管制度的完善,行业机构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等外在环境的支持;另一方面,也要促进商业保理公司之间的合作能力,发挥协同作战的优势。此外,在当前我国社会信用程度不足的背景下,也可以尝试“双保理”模式并推广。
据了解,“双保理”缘于跨国交易很大的不对称,在国内业务中,两家保理商合作为客户提供保理服务,两家机构分别担任卖方保理商与买方代理商,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约定承担不同的责任。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国际商会执行董事张燕玲表示,我国保理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这几年将成为行业发展的关键转折年。“商业保理公司在资金和抵御风险方面都还存在欠缺,因此要更注重对业务风险的控制,同时要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做细、做精,成为行业细分的保理专家。”
在她看来,双保理模式可以弥补我国信用程度不足的问题。目前双保理模式主要出现于国际保理业务中,一般来说债务人与债权人是处于不同国家的企业,由于国家之间法律、商业环境或者货币政策的区别,企业要在其他国家追索债权是很难实现的,因此,需要借助债务人所在国的保理商来进行应收账款追索,双保理模式应运而生。虽然国内双保理模式较少见,但是行业需要加强了国内商业保理公司之间的合作,可以预见这一模式正在步入快速发展轨道。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与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商业保理专委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韩家平呼吁,同业的优势互补,能很好地提升贸易融资的成功率。国内双保理合作最明显的优势表现在跨地域尽职调查利于风险控制,双方分工合作及信息共享,有效降低业务风险;不同公司之间的资产和资金资源的优势互补;拥有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商业保理公司协助其他保理公司融资,拓宽保理公司融资渠道;企业之间加强联系,共建企业信用数据库,完善信用体系;管理运营流程和模式的补充完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