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中国水权交易所28日在北京正式开业运营,这是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水资源的一个标杆,也是中国水利改革中的一件大事。水权交易所的开业运营将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开业首日,就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与北京京能集团、河南省新密市与平顶山市,以及北京市与河北省、山西省等多个水权交易项目签约。
为解决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水生态损害等问题,国家一直致力于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2000年以来,浙江、宁夏、内蒙古、福建、甘肃等地开展了水权交易的实践探索。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2014年水利部在宁夏、湖北、江西、河南等7个省区开展了水权交易试点。这些探索和试点为组建水权交易所提供了有益经验,2016年5月,水权交易所完成了工商登记。
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水权交易所将紧紧围绕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国家水安全的目标,推动和规范水权交易,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加快形成依靠市场机制增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动力的创新示范效应,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同时,加强对宏观和全局的把握,科学制定交易所中长期发展战略,及时跟踪响应水权交易实践需要,不断丰富完善水权交易服务内容,研究建立水权交易标准、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和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交易规则,积极开拓水权交易市场。
根据《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水权包括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水权交易是指在合理界定和分配水资源使用权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水资源使用权在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流转的行为。区域水权交易,指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单位为主体,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指标范围内结余水量为标的,在位于同一流域或者位于不同流域但具备调水条件的行政区域之间开展的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指获得取水权的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的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指已明确用水权益的灌溉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之间的水权交易。
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介绍,到2030年中国将必须坚持7000亿立方米的用水总量红线,包括各省级地区,以及工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生态用水等。通过水权交易的方式,使通过节水方式产生的富余用水量能够获得收益,这样会鼓励用水者通过改进技术等各种办法节约水资源。
而对于引入市场化交易所可能带来的风险问题,水利部等部门也有着清楚的认识。水利部财务司司长吴文庆介绍,在监管方面,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
同时,根据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开展水权交易,用以交易的水权应当已经通过水量分配方案、取水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并具备相应的工程条件和计量监测能力。另外,水权交易将坚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公正有序,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有利于水资源高效利用与节约保护,不得影响公共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