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6月30日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88165亿元人民币(等值13645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3月末的外债余额较2015年末减少517亿美元,降幅为3.6%,较2015年第四季度降幅减少3.8个百分点。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我国外债总规模降幅放缓,偿债风险可控。
与此同时,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3301亿元人民币(等值5154亿美元),占38%;短期外债余额为54864亿元人民币(等值8491亿美元),占62%。其中,短期外债余额较2015年末下降8%,而中长期外债余额则较2015年末上升4%。在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1%。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外债规模下降与我国进出口贸易下降密切相关。2016年第一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5.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受此影响,3月末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相应下降,占总外债规模下降的66%。另外,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部分企业经过前期债务去杠杆化后,公司间贷款等外债数据开始止跌回升。2016年3月末,公司间贷款余额较2015年末增长149亿美元,增幅为7%。
知名外汇专家韩会师表示,外债下滑速度的下降很可能反映了热钱外逃压力的减轻。外债是热钱进入我国的重要渠道之一。人民币经过连续两年的贬值,多数升值阶段涌入的套利热钱已经撤离,热钱外逃对外储下滑的压力有望持续下降。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还称,根据目前外债数据变动的趋势,加上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落地实施,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趋于平稳。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积极构建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分析,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根据《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自2016年5月3日起,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对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而是由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