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真上岸”,才有长江“人水和谐”
2016-07-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长江流域,有数以万计来自全国各地的渔民。一条稍大些的“连家船”、一两条小小的工作船、一堆网具等捕鱼工具,是他们谋生的“标配”。很多渔民一家人只能挤在几平方米的船舱中,冬天寒风刺骨,夏季闷热难耐。他们世代以船为家、捕鱼为业,谋生不易。

2013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长江流域除西藏、青海和上海外,其余8个省、市均在计划之列。目前,安徽、湖南、江西等多个省份已基本完成目标任务,但仍有部分渔民处于“下水无鱼、上岸无地”的尴尬境地。

渔民安置遭遇尴尬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安徽、湖南、湖北等省调研发现,有的政策未考虑渔民实际生活困难,有的政策只有指导意见却没有明确的操作办法,基层难以执行,还有的地区政策执行有所偏差,惠民工程引发了民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以户补贴无法普惠。安居工程的补贴核定和发放均是以户为单位,而多地渔民正因为无岸上住房、无固定住址,一个户口上有四五代,人口最多的达30人,却不能分户。一份补贴杯水车薪,多数渔民家庭即使补贴、借债也只能买一套60平方米左右的安置房。

二是渔民住家船拆解难。安居工程指导意见要求拆解裸船并统一管理,但并无具体补贴标准,基层难以操作。

据了解,即使工程进度较快的几个省份船只拆解率也非常低,大多省份这一数据甚至无法上报。渔民普遍反映,农民还有农房和土地,渔民只有连家船和一片水域,每艘船都是汗水心血的积累,价值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应该像农村征迁一样拆一还一。

湖北省洪湖国家级湿地保护区管理局调研员曾晓东介绍,仅洪湖1634户的船只拆解费用就要8亿元左右,基层政府无法承受。安徽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多数并未强制拆解,而是要求上岸渔民将生活用品搬出避免返船居住,但这并非长久之计,裸船风吹日晒无人养护,很快就会失去价值,损害渔民利益。

三是长江中下游有的地方实行上岸租房不享受各级补贴的政策。

在长江一条支流中,上百条渔船停靠,当地渔业协会统计,至少70户渔民依然生活在船上,且大多具备上岸资格。记者走访十余户渔民发现,当地渔民大多没有能力购房,而廉租房无法享受三级政府的4万元补助资金。

渔民老吴算了一笔账,上岸后不能领取数千元的无房补贴,六十平方米廉租房年租金近3000元,加上物业、水电、卫生等费用,一减一增一年少了近万元,对于尚未脱贫的渔户而言负担沉重。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老吴的船上发现,附近的生活船不下10艘,渔民吃着江里的水,而上游50米处就是城市污水的排污口,生活条件极其恶劣。更让老吴不解的是,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只要是无房渔民户都可以享受补助资金,惠民工程为何执行起来反而加重了渔民负担。

渔民上岸未必“安居”

基层干部反映,渔民上岸工程奖补少,基数大,渔民由于长期从事湖区捕捞,与外界接触少,历来为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即使上了岸要安居乐业也面临多重困境。

首先是生产困境。渔民上岸指导意见要求渔民上岸坚持就地就近原则,尊重渔民意愿和方便生产生活。不少渔民上岸后仍有意愿捕鱼,但县乡财政紧张,集中新建小区设施成本高,配套压力大,因此多选择结合已建安置小区,但这些已建成的安置小区普遍距离渔船较远,多数地方没有建立渔港的能力,捕捞渔具不能留在船上,每天携带十分不便,影响生产生活。

其次是增收困境。上岸后非转产渔民的收入仍以捕捞为主,但由于水利工程、禁渔时间延长,河湖水域面积逐渐变小,使得向资源要效益的专业捕捞渔民收入受到严峻挑战。部分渔民为谋求利益最大化,利用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鱼工具违法捕捞也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生活污水增加,污染了渔业水域;而部分下岗分流人员及沿湖农民下湖捕捞,副业渔民成倍增加,压缩了专业渔民的增收空间。

再次是转产转业困境。在最早大力推动“四水一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和洞庭湖)渔民上岸安居、社会福利覆盖、大病救助和血吸虫病免费治疗等政策的湖南,上岸渔民转产转业推进也面临难题。如洞庭湖区一个县级市有关部门调研发现,有近七成的渔民培训转业后难以适应新岗位而再次失业,最终回到渔船从事老本行。

最后是社会保障困境。新农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保、春禁补贴等社会保障内容基本覆盖了所有渔民,但仍不完善。一是新农保和低保标准偏低。二是春禁期间补助标准偏低,每人每月补贴100元难以保证正常生活,而且补助标准并没有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变化而调整。三是新农村合作医疗“门槛费”较高,不利于患有血吸虫病或风湿关节病等慢性疾病的专业渔民就医。

急需加大公共投入

实施捕捞渔民的转产上岸,既是解决长江渔民日益艰难的生计问题的实际需要,更是破除“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恶性循环的必由之路。

中国水产科学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危起伟认为,渔民转产安置绝非一日之功,应循序渐进推进。他建议先将国家级、省级保护区核心区、缓冲期和整个保护区内的渔民逐步转产,随后将长江干流和主要湖口的渔民转产,最后实现长江全线禁渔。

一些渔政干部和专家学者表示,实施渔民上岸工程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做好回头看和后续工作尤为重要,不仅让渔民真正上岸,还能留得住、过得好。建议整合如燃油补贴、禁渔期补贴、人工增殖放流等各种涉渔资金;将渔民纳入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的范畴;对渔民在养老、大病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予以倾斜,提高保障标准;尊重渔民择业意愿,引导渔民从传统捕捞向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相对熟悉的行业拓展。

危起伟还建议,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与旅游公司合作探索发展生态旅游,渔民的生产资料入股到渔业合作社中,渔民作为护鱼员、护江员,监督工业排污、预警农业污染,成为生态守护者。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记者秦华江、苏晓洲、杨丁淼、周勉、王贤、王大千、周凯、李黔渝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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