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行药品团购改革试点采购总费用降低30%
2016-07-08 来源:经济参考报

深圳日前印发《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从7月起,通过推行药品集团采购,实现药品采购总费用降低30%以上。

根据《方案》,药品集团采购的模式为委托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负责全市公立医院临床常用药品的统一采购工作,实施“带量采购”,组织定点生产、定点采购、谈判议价,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采购成本。

《方案》提出,此次通过集团采购改革试点,要让药品供应价格明显降低。试点期内,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比2015年在广东省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同时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同时,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和临床用药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此外,要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药品供应保障的市场化、规模化、智能化、阳光化水平全面提升,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市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增强。

《方案》还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在医药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提高药品采购、配送、监管的信息化水平,缩短药品进入医院的环节,减轻医院药房经营的人力成本。(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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