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深交所 处分14家上市公司
2016-07-26     □记者 陈宇轩 深圳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25日从深圳证券交易所了解到,上半年深交所加大了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力度,处分了14家上市公司,上报了136起市场异动线索。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2016年上半年,深交所加强了对影响证券价量的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盯盘以及系统性风险的预警监测。其中,电话警示444次,发出书面警示函35份,要求投资者提交合规承诺函10份,采取限制交易措施12次,对持股集中度较高的中小市值股票重点监控。

对于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规定,上半年做出37份纪律处分决定,共有14家上市公司受到处分,责任人员131人次。

深交所还排查了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前的异常交易、集中持股以及多点合谋等市场操纵行为,完成专项核查810只次,对782只次股票进行重点排查,对141只次高风险股票持续跟踪,上半年上报异动线索136起,交由证监会查处或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此外,深交所建立了债券业务预审核、发行、上市三道监管防线,发行前置报备程序明确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的义务,发行后五个交易日提交上市申请的时限要求,对发行前发生重大事项不满足发行条件的,取消发行;对发行后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按募集约定全额回售,从源头上防控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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