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退休比降至七年最低
显示医保基金收入减少支出增加
2016-08-16     □记者 李唐宁 实习生 李唯嘉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人社部近日发布《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统计数据显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退休比下降至2.84,为七年来最低水平。这也意味着,从全国来看,目前只有不足三个在职职工为一个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埋单”。

报告披露,截至去年底,全国28893万职工参保基本医疗保险,比上年增597万,增长2.1%,比2010年增加5158万,年平均增长4%。其中,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人数21362万,占参保总人数的73.9%,而退休人员总数为7531万,占比26.1%。与2014年数据相比,在职职工人数占比下降了0.5个百分点,退休人员占比上升0.5%。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退休比(职工人数与退休人员人数之比)为2.84,为连续第四年下降。2009年至2014年,这一数值分别为2.97、2.99、3.02、3、2.95和2.9。其中,24个省份的职工退休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职工医保政策,退休人员不缴费,而退休人员人均医疗消费大大高于职工,职工退休比下降预示医保基金收入减少,医保基金支出增加。

事实上,在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和老龄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医保基金正面临越来越大的支付压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4》曾预测,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现象,到2024年就将出现基金严重赤字。

有观点认为,目前医疗卫生费用快速增长对医保基金结余形成压力,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是解决医保基金可持续性问题的着力点。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应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医改的突出位置,发挥支付方式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与公立医院改革、价格改革等各方联动,发挥医保支付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作用。

下一步将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探索总额控制与点数法的结合应用,建立复合式付费方式。同时医保要积极参与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制定与价格改革相适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主动降低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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