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监管风暴来袭 挂牌门槛悄然提升
2016-08-24     □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种种迹象显示,在挂牌公司总数直逼9000家大关之际,全国股转系统正在全面加强对于新三板的监管,同时正在悄然提高企业的挂牌门槛。

8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宣布对10家未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主办券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山西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中信证券、中航证券、恒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东莞证券、红塔证券、湘财证券和川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自2015年以来,针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问题,累计对19家主办券商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监管工作,不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新三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8月以来,全国股转系统正在全面加强对于挂牌企业的监管。8月17日,全国股转系统向主办券商下发了《关于落实“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主办券商立即开展自查工作。自查重点涉及挂牌公司申报挂牌时材料是否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否存在财务造假、带病申报以及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情况;资金占用、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2015年报和2016半年报检查等专项工作反馈的问题,逐项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等等。

“全体公司都要自查,主办券商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做过的业务应全纳入自查范围。如涉及公司换券商的,该公司的自查报告由新券商收集,换券商之后的督导纳入新券商自查范围,但该公司在换券商之前的推荐和督导业务仍纳入原券商的自查范围。”上海一家券商的场外市场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对于挂牌公司自查报告,所有公司的自查报告都要提交,券商则需要对每个辖区所督导公司的自查情况做一个简要的汇总分析。

此前,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要求主办券商对于挂牌企业的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核查。

数据显示,截至8月23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已达8820家,总股本5084.59亿股,其中无限售股本1873.01亿股,总市值达34156.54亿元。今年以来,挂牌公司股票成交累计达1092亿元,其中做市方式转让的股票成交累计达602亿元。

随着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数量急剧提高,市场的挂牌门槛也正悄然提高。北京一家券商的新三板从业人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在挂牌的门槛方面,按照股转公司的口径,财务指标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判断有了明显的不同。据了解,对于传统行业类企业(非科技创新型企业),如果规模较小或者出现连续两年以上亏损,就很可能被劝退。“一些传统企业甚至是盈利的,股转系统方面会要求主办券商就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论证分析,在这种情况下,主办券商在项目遴选时必然会更加谨慎,实际上提高了挂牌企业的门槛。”该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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