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公司要闻
2016-09-09 来源:经济参考报

套期保值拖累公司业绩 紫金矿业上半年净利下滑近六成

随着上半年黄金价格上涨,相关行业净利润也大幅上涨,而紫金矿业的业绩却是另外一番光景。紫金矿业公布的2016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8.9亿元,同比增长0.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亿元,同比下滑59.86%。

尽管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实现上涨,但紫金矿业的投资收益却拖了公司业绩后腿。

紫金矿业介绍,根据公司风险管理目标,为保持经营业绩相对稳定,公司对年度预计销售的矿产品按一定比例额度进行套期保值。由于报告期内黄金价格较年初出现较大幅度上涨,而当产品价格上升时,套期保值对冲了现货销售的收益,导致本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另外,由于公司有一定规模的黄金租赁,部分租赁黄金没有进行套保,当黄金价格上升时,导致公司损益下降。

紫金矿业2016年半年报显示,本集团2016年上半年的投资收益为-4.56亿元,上年同期为2.53亿元。投资收益同比较大变动的因素有:套期保值业务同比发生较大亏损;黄金租赁业务同比发生较大亏损。紫金矿业表示,未来将加强市场研判和行情分析,加强套保风险控制。

*ST宏盛欲变身“包租婆”

遭上交所问询

*ST宏盛多年以前就在不断谋划转型和突围。也许是好事多磨,此前*ST宏盛的策划多次夭折。对2014年、2015年连续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ST宏盛来说,眼下欲变身“包租婆”的计划,显得非常重要。耐人寻味的是,由于*ST宏盛最新的置入标的旭恒置业存在诸多瑕疵,故遭到上交所问询,认为*ST宏盛是为避免暂停上市而进行的交易安排。

9月6日,*ST宏盛的复牌,还伴随着一份长达38页的“关于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从中流露出了诸多市场关切的信息。

由于*ST宏盛目前已因2014年、2015年连续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转型迫在眉睫,而拟定的标的在交易所眼里,可能并不算优质,因为交易所用了“该资产2014年、2015年净利润分别仅为428万元、517万元”来描述,并质疑*ST宏盛“是否为避免暂停上市而进行的交易安排”。

对此,*ST宏盛称,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持续盈利能力较弱,且短期未见好转迹象。在此背景下,为了确保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公司迫切需要注入优质资产,处置持续亏损的资产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正信光电陷合同纠纷案

被指信披不及时不准确

新三板上最大的光伏企业——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公司”)正陷入一场纠纷。

近日,正信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了2016年度半年报,在半年报的第二节“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第六条下“自愿披露”中,它披露了其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公司”)的诉讼。

然而,明冠公司方面向记者反映称,正信公司所披露的与明冠公司的诉讼,存在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以及误导性陈述等内容。

对此,记者试图联系正信公司方面,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对方的回复。不过,9月5日,正信公司发布了其与明冠公司诉讼的公告,称因明冠公司尚未付清货款向明冠公司发起了诉讼。

据了解,明冠公司于今年7月对正信公司发起了诉讼。明冠公司提供给记者的材料和正信公司发布的公告均显示,明冠公司与正信公司于2014年12月期间、2015年12月期间签订两份《采购合同》及2014年12月期间、2015年12月期间签订两份《组件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双方以抵扣货款方式互相向对方销售各自的产品,其中明冠公司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正信公司产品为太阳能电池组件。明冠公司称,其向正信公司提供了合格的产品,但正信公司却向明冠公司提供了大批量的不合格产品。

ST大限将至

慧球科技遭二度举牌

慧球科技近日发布股东瑞莱嘉誉的增持公告,瑞莱嘉誉于8月11日至9月5日期间,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慧球科技1973.98万股,占慧球科技总股本约5%,增持均价约为16.26元/股,增持金额合计达32091.87万元。本次增持完成后,瑞莱嘉誉持有慧球科技比例达10%。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信息披露等问题,慧球科技今年8月18日开始被上交所实施强制停牌的慧球科技,随后证监会的调查立案通知。根据上交所要求,慧球科技如果限期内没有完成整改,将被实施ST警示变成ST慧球。

慧球科技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及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上交所无法联系慧球科技董事长等原因,上交所暂停了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对公司公告实行事先审核,同时多次发送监管工作函和问询函,提出了明确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督促慧球科技整改。

不过,面对上交所的上述举措,慧球科技并未及时将问题解决,在此情况下上交所认为慧球科技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十分严重,并且已经持续一段时间,给投资者投资决策带来很大的风险,对其股票实施ST处理,向已经持有和将要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续警示该等风险,已有必要。

(以上报道摘自《证券日报》、《每日经济新闻》、《法治周末》、《中国经营报》)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