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电改革核心文件即将落地
全国设100家增量配电试点 尽量考虑混合所有制
2016-09-13     □记者 王璐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电改时间表全面提前,新一轮政策密集落地期将至。《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继13省市电改方案获批后,业内翘首以盼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核心配套文件也落地在即。

按照计划,将加快推进向社会资本放开增量配电和售电业务试点,在全国遴选出100家,原则是通过公开公正公平招投标确定投资主体,同时尽量考虑混合所有制,不搞一家独资。目前相关申报工作正在各地如火如荼进行,竞争激烈,工业园区成为热门“试验田”。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称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其中一大亮点是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这标志着我国一直以来电网独家垄断配售电的体制被彻底打破。与法国、英国等国类似,在我国,民营资本也将能够投资新增配电网及成立售电公司。”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曾如此评价道。

当年年底,广东和重庆成为首批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截至2016年8月,进入广东省经信委目录的市场化售电公司已达到127家,在六个月的时间里通过集中竞价成交的电量达到120亿千瓦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成立的售电公司达到600家左右。(下转第二版)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