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陆域生态保护面积1.15万平方公里
2016-10-10     □记者 王存福 海口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海南省政府近期发布《关于划定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告》,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1535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33.5%,划定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8316.6平方公里,占海南岛近岸海域总面积35.1%。

通告中明确,除经依法批准的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生态保护与修复类项目建设和农村居民生活点、农(林)场场部(队)及其居民在不扩大现有用地规模前提下进行生产生活设施改造等两个情形外,Ⅰ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各类开发建设活动。Ⅱ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工业、矿产资源开发、商品房建设、规模化养殖及其他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确需在Ⅱ类红线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的,应当符合省和市县总体规划。

此前,新华社记者沿着海南岛海岸线进行闭环调研,将海岸带破坏乱象进行反映并引起社会关注和相关部门重视,海南省政府随后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突出问题整治再“回头看”督察工作的通知》并派出6个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组再次进行“回头看”督察,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促进建立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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