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年内完成调整
时隔七年再次启动调整,人社部将在10月12日前截止意见征集
2016-10-11     □记者 李唐宁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关于《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这是自2009年后时隔七年,医保目录的调整再次启动。有业内人士认为,相较以往,本次医保目录的调整会更加重视药品在临床应用上的收益与经济上支出的最佳方案。同时医保目录的调整后,药企将对药品市场布局和营销手段进行利益重排。

今年7月份,人社部发言人李忠就曾表示,把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作为今年重点工作,积极研究有关问题,力争早日启动实施调整。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人社部将在10月12日前截止意见征集,要求2016年底前完成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2017年修改完善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办法,并逐步建立规范的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即医保支付价的制定。

2016年仅剩三个月时间,但人社部已经制定了专门文件,对医保药品纳入的条件、审评程序、调整机制等做了明确规定,对此次目录调整已经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征求意见稿确立了药品调整方案,目录调整分为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调入药品将重点考虑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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