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资监管加码将设负面清单
出台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严防国资流失
2017-03-30     □记者 杨烨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随着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对于国资流失的监管也在加码。《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继国资委出台央企境内外投资负面清单后,包括江苏、浙江、深圳、重庆等多个地方省市都纷纷开始制定相关细则,根据地方国资特点,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出台专门的投资经营责任、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以重庆市为例,记者从重庆市国资委获悉,目前重庆市正在制定《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梳理建立了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程序审批后近期将公布。针对境外投资监管方面,从严控制境外投资审批,修订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境外投资监管办法》,按照“逐案审批”要求,前移监管窗口,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论证不充分、超过财务承受能力、存在较大风险的境外投资一律不批准,对没有存续价值的境外存量资产逐步退出转型。重庆市国资委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与此同时,针对国资监管,重庆市还建立了企业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台账,针对不同阶段的专项检查内容实行跟踪检查和现场检查。

“地方将加强对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企业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一位国资内部人士表示。多位专家看来,如何守住“底线”,成为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本轮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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