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鸟“食堂” 分类禁渔 生态补偿
安徽多举措创新严守生态红线
2017-04-17     □记者 杨丁淼 合肥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鸟儿有着惊人的记忆,凭着记忆每年会到同一个地方过冬觅食,我们升金湖湿地就是候鸟每年都来的家。”家住安徽省池州市升金湖畔的农民阮怀安说。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江中下游的众多湖泊都因经济开发造成的污染或围垦而不再适合水禽的栖息,地处长江流域的升金湖却难得保存完好,每年前来越冬的水禽达10万多只。这与被划为生态红线区域的重点保护密不可分。

早在2014年,安徽省林业部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中,就首次划定了林地、森林、湿地和物种四条生态红线,明确提出全省湿地面积不少于1560万亩,确保维护全省淡水安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升金湖畔人口不断增加,围堤、垦殖增多,湖面不断缩小;大强度的渔业养殖,破坏了生态资源,候鸟一度在湖中无食可觅。”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徐文彬介绍。

为了留住这些过冬的鸟儿,村民们“只种不收”——将辛辛苦苦种出的水稻、小麦、油菜等留在田地里,作为鸟儿们的“口粮”。保护区则按时价对湖畔农户实行补贴。湖畔20余亩的良田,成为越冬候鸟们的“食堂”。

不仅如此,和阮怀安一样,世代在升金湖上捕鱼为生的张忠建如今为保护湿地转产上岸,从曾经的捕鱼人变成了如今的巡湖员。东至县在升金湖开展了水产养殖整治工作,拆除了3万亩围网养殖,实现了湖上无围网。

红线就是底线,创新办法严守生态红线,已成为不少地方的自觉行为。在目前巢湖流域的第33个禁渔期中,巢湖境内近4000艘渔船将全部进港休渔,确保巢湖渔业资源得以休养生息。

最早实施封湖禁渔期制度的巢湖流域,还实施“分类禁渔”的办法,在五大淡水湖中别具特色。巢湖中庙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支队队长陶波告诉记者,开捕后会分夏季虾汛、秋汛银鱼、秋季虾汛、虾耙生产和冬捕大鱼5个阶段进行捕捞,每个阶段对渔具和虾笼的大小规格均有明确的要求。

“这种阶段的划分符合鱼类的生长周期,对渔具的规定既是充分保护渔业资源的考虑,也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需要”,陶波说。

在新安江流域建设保护局局长聂伟平看来,生态红线划定后,必然使得生态保护区发展受到限制,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尤为重要。

浙江和安徽两省在新安江流域持续开展的生态补偿试点,提供了很好的示范。

2011年,在财政部、环保部的积极推进下,为期3年的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启动,中央财政每年拿出3亿元,皖浙两省各出1亿元,以水质“约法”,共同设立环境补偿基金。

去年底,第二轮试点正式续约并深入推进。多年来,新安江水质稳中趋好,在水质的109项指标中,70%的指标达到一类水,其他指标远远优于二类水,浙江千岛湖营养化问题也同步改善。

这既是上游划定新安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红线,花真功夫和大力气保护的成果,也与下游资金的支持息息相关。在补偿资金支持下,黄山市采取了干流网箱退养、流域村级垃圾保洁、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城乡污水处理等20多项措施。

在黄山市的小川乡小窗村,60岁的退养户凌歙峰去年刚刚引进了日本锦鲤养殖,鱼苗每条就要1元,然而为了新安江保护,700多平方米的网箱“含着泪也只能拆掉”。拆除网箱的补偿,就来自新安江生态补偿基金,虽然这些补偿只是购买网箱的成本。

为了最大化发挥中央财政补偿资金的引导效应,黄山市在第二轮试点工作中还成立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这将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充分发挥补偿资金效益,有助于形成长效化保护和发展模式。

聂伟平表示,严守生态红线,应该因地制宜配套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让保护者和得益者都能享受生态红线产生的生态红利,才能守得好、守得牢。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