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推行江河湖库河长制
2017-05-22     □记者 黄浩铭 南宁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日前获审议通过,到2018年6月,广西江河湖库将全面建立河长制。

自治区水利厅提供的数据显示,广西江河湖库众多,水系发达,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就有1350条,总长度达4.7万公里,水资源总量位居全国第4位。根据部署,广西2017年底前将建立西江干流、柳江干流、郁江干流、桂江干流等主要江河县级以上河长制,自治区、市、县、乡要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到2018年6月,全广西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顾跃表示,河长制改革目的是改变过去“九龙治水”却又“群龙无首”的局面,广西的各级河长由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党政同责,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发改、财政、工信、水利、国土、环保等各部门都各有分工,力求达到“合而长治”的最终目的。

根据要求,广西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机制、工作督察机制、考核问责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在考核上,把河长制考核列入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提高考核权重,确保河长制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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