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散户不能炒股? 证监会:未限制自由交易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办法》强化对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卖者有责”的要求,让经营机构在获取经营收益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切实防范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推介高风险证券期货产品,造成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和影响。同时,《办法》没有限制投资者的自由交易,是在充分揭示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对投资者交易的更好保护。
《办法》共43条,针对适当性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主要有五项制度安排:一是形成了依据多维度指标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的体系,统一投资者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解决了投资者分类无统一标准、无底线要求和分类职责不明确等问题。二是明确了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层层把关、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建立了监管部门确立底线要求、行业协会制定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名录、经营机构具体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的产品分级体系。三是规定了经营机构从了解投资者到纠纷处理等各个环节应当履行的适当性义务,全面从严规范相关行为,突出了适当性义务规定的可操作性,细化其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避免成为原则性的“口号立法”。四是突出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向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五是强化了监管职责与法律责任,针对各项义务制定了相应的违规罚则,确保适当性义务落到实处,避免《办法》成为无约束力的“豆腐立法”和“没有牙齿的立法”。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办法》根据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因素,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两类,目的是要求经营机构根据投资者需求及证券期货产品或服务风险程度的不同,向不同类别的投资者推荐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并履行差异化的适当性义务。一是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可能导致其投资风险的信息及适当性匹配意见;二是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三是不得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或者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四是向普通投资者进行规定情形下的现场告知、警示,应当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非现场方式应当完善配套留痕安排;五是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邓舸指出,根据《办法》,即使是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在经营机构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后,如果坚持购买高风险等级的产品,在经过必要承诺和确认程序后,仍然可以遵从其意愿,参与相关的投资活动。因此,《办法》没有限制投资者的自由交易,是在充分揭示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对投资者交易的更好保护。
券商与第三方平台关系分化
方正证券将“切断”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的消息在证券行业内已经引发了不小的轰动。而包括券商高管、营业部高管、营业部员工和董秘办工作人员在内的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使用非公司提供的第三方客户端软件进行证券交易存在合规问题。
据了解,2015年股市大波动之际,监管方发布了一项名为《证券公司外部接入信息系统评估认证规范》的文件,该文件签署发布日期为2015年6月12日。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证券公司使用外部接入信息系统,证券交易指令必须在证券公司自主控制的系统内全程处理,即从客户端发出的交易指令处理应仅在发起交易的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进行,其间任何其他主体不得对交易指令进行发起、接收、转发、修改、落地保存或截留。
此外,上述文件还要求,“证券公司应加强客户端交易指令监控,如发现交易指令被第三方接收、转发等,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支持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方利用外部接入信息系统开展证券经纪业务”。
据了解,在上述文件发布之后,包括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在内的一些大券商就相继切断了第三方接口,但仍有一大部分中小券商在利用第三方平台接入做开户导流,并且已经对第三方平台已经形成了依赖。
记者在对多位业内人士的采访中了解到,除了方正证券外,目前还有多家券商有意与第三方交易平台“决裂”,其中包括上海和福建各有一家综合排名靠前的券商。
此外,还有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行业人士强调,券商切断第三方平台交易,和马上要执行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一定关系,但并非决定性因素。券商希望客户使用自家的交易软件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券商对IT系统的资金投入一直呈加速趋势。
公告显示,华泰证券去年的IT投入资金接近3亿元。对于研发方面的高投入,华泰证券介绍称,为全力向财富管理转型,提升“涨乐财富通”影响,公司坚持研发先行。目前,华泰证券的研发投入金额已位居上市券商榜首,而且,投入还在加大。华泰证券5月底发布的260亿元定增方案显示,有不超过10亿元将用于“加大IT系统的资金投入”。
此外,长江证券去年的研发投入为7838.78万元,占营收1.34%。长江证券表示,2016年的研发支出主要集中于PB、股票期权、量化投资等创新业务开发、客户关系管理及服务平台建设、信息系统及业务平台升级等方面,并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技术研发投入。兴业证券2016年的研发投入也达到4533.11万元,主要集中在信息系统研发及相关硬件。而东吴证券2016年研发投入也高达3614.01万元。
(以上信息摘自《证券时报》《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