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针对民生领域短板,十九大报告提出了详实方略。
不少十九大代表和专家表示,过去五年,随着一系列惠民举措的落地实施,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未来仍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上持续加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经济新常态下守好民生底线;加快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让百姓早日实现住有所居,从而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促增收: 在“调高、扩中、提低”方面持续发力
十九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266万人,2016年达到1314万人,并且2013年-2016年连续4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累计新增就业超过6500万人,超额完成每年的目标任务。
十九大代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曾指出,在经济增速换挡、结构深刻调整的情况下,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民生改善的坚实基础、经济发展的基本支撑、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
“改革红利的不断释放,成为就业新的撬动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双创’成为时代热潮,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更值得关注的是,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创业创新的热情中充分发挥,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大量涌现,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说。
如果说就业是民生之本,那么收入就是民生之源。十九大报告提出,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十八大以来,居民收入增速快于经济增速,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明显扩大,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比提高,收入分配改革领域显现诸多亮点。”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万海远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比2012年增长4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3.3%,年均实际增长7.4%,快于同期人均GDP年均增速0.8个百分点。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从城乡差距来看,2012年-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1.5个百分点。从地区差距来看,东部与西部、中部与西部、东北地区与西部收入相对差距2016年分别比2012年缩小0.06、0.02、0.08。
万海远指出,十八大以来,收入分配改革秉承“调高、扩中、提低”的思路,效果显著,特别是新产生了大量中等收入者。预计到2020年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将达到50%。下一步应继续着眼于居民收入增长,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通过再分配政策来缩小收入差距水平。
守底线:
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安全网、社会的稳定器。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88亿人、1.81亿人、2.19亿人、1.85亿人,比2012年底分别增加了9980万人、2864万人、2879万人、302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超过13亿人,基本覆盖全民。
“从全世界范围来看,我们构建了全球最大的社会保障网。去年年底,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这是国际社会对中国社会保障建设成就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尹蔚民指出。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5年,社会保障格局性的、结构性的主体框架已经搭建起来,“四梁八柱”已经耸立。“例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制度设计基本完成;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合并;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体制建立并开始执行;医疗保险的异地结算和关系转移接续已经完成,有的正在运行;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养老金正在建立,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正在启动,多层次和三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完善之中,等等。”郑秉文说。
数据还显示,5年来,二次分配的社保政策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年均增长8.8%;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明显提高,其中,2016年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当地职工(居民)年均收入的6倍,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和70%左右;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从240元提高到420元;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0%。
郑秉文认为,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对社会保障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比如,社会保障应在守住民生底线的基础上,配合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打出自己的“组合拳”;在化解过剩产能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应对“过剩”劳动力做好“兜底”工作;面对“双创”正在催生的一批中小微企业和“非传统就业形态”,社会保障应适应以“互联网+”和“无雇主的雇员”为重要特征的新经济就业群体的参保等。着眼未来,社会保障改革仍将持续发力,比如怎样更好地实现财务可持续性以及制度的激励性、透明性和公平性等。
保居住:
逐步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
在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专家表示,将住房制度的改革思路纳入社会保障中,可以让保民生的内容更加丰富。随着住房供应体系不断完善以及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百姓住有所居有望加快实现。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土地经济与不动产研究室主任李景国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二五”期间保障房建设通过多种措施多种形式进行。例如,北京从两限房、租赁房到共有产权房,其目标就是保障买不起房的群众的住房需求。
数据显示,“十二五”时期,全国累计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4013万套,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开工建设3600万套的任务。
十九大代表、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此前指出,房地产市场这几年分化现象比较突出,针对这种分化形势,对大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房价只要涨得过快的,政府就会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从需求和供给等方面采取措施。比如北京、上海提出共有产权住房,还有租售并举的政策。同时,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也采取了一些重要政策,比如在棚户区改造中,增加货币化的购买,推出了针对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商品房政策。“住房的基本属性是消费,国家反对投资投机性的取向不会变,但对于居民正常的住房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相信房地产调控政策会继续发挥作用,并逐步建立起长效机制。”宁吉喆指出。
民生金融智库首席宏观研究员朱振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未来房地产政策将更加注重长效机制的构建,一是土地供给更加市场化,解决土地财政的困境,让住房用地的土地成本更加合理;二是税收从交易环节向持有环节过渡,盘活存量住房;三是政策化金融和市场化金融相结合,解决好住房融资问题,可探索国家住房银行;四是完善市场层次,租售并举,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难问题。
在李景国看来,未来仍需进一步研究长效机制的方法和内容,比如,土地供给计划和规划的依据,住房保障占多大比例比较合适,共有产权住房如何更好发展,如何达到房价长期稳定,供给长期平衡,百姓住房有基本保障的目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