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芝麻跨界并购“带病”闯关盈利预测画问号
黑芝麻近日披露的重组草案显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作价7亿元收购礼多多100%股权,同时募集不超过2亿元配套资金。公司表示,通过此次收购将介入电商业务,优化销售渠道,提升盈利能力。按计划,此次收购将于11月16日上会审核。
一次跨界收购真能撑起黑芝麻的未来?记者调查发现,标的公司礼多多在商业模式、盈利持续性、估值等诸多方面存在疑点,对曾屡上产品质量黑榜的黑芝麻来说,礼多多似乎也算不上有多“优质”。更令人惊讶的是,黑芝麻与礼多多以及“华盖系”资本之间,还有诸多隐秘的股权关联尚未披露。
据黑芝麻重组草案的表述,礼多多主要从事食品饮料等快消品企业的电子商务经销服务,即从品牌商处购进商品,以买断或委托代销形式向电商平台供货,同时附以少量B2C、线下销售、品牌营销及销售支持业务。
简单理解,礼多多相当于一个“线上经销商”,把产品从品牌方拿到京东、一号店等网店售卖。因此,公司2016年及2017年1月至6月的第一大客户均显示为京东,所占当期营收比例分别为33.24%、30.73%。同期,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则是光明乳业,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42.59%、35.22%。
事实上,礼多多最近几年的主要供应商一直在变化,显示出不稳定性。其2015年的第一大供应商英诺格林,在2016年就从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消失”,2017年上半年却又成为第二大供应商。2015年为公司提供3792.95万元产品的第二大供应商爱氏晨曦,在2016年就变成了第五大供应商,交易金额也有所下降,2017年上半年则干脆从前五大供应商中“消失”。
ST智慧虚增利润公司及时任高管遭公开谴责
近日,上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ST智慧及公司部分时任高管予以公开谴责,所涉违规事项是公司2013年曾虚增业绩。
根据纪律处分决定书,经上交所查明,*ST智慧2013年存在六项虚增利润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一是公司提前确认收入8744.69万元,虚增利润6826.98万元;二是虚增销售收入287.25万元,虚增利润278.03万元;三是利用框架协议虚增收入和利润94.34万元;四是减少应计成本费用,虚增利润2495.43万元;五是相关项目未履行完成,虚增收入1567.74万元,虚增利润1546.82万元;六是提前确认购买日,虚增利润总额825.01万元,虚增商誉433.13万元。
上交所指出,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对其整个年度内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投资发展等情况的总结分析。尤其是年报中的财务数据,是投资者获知公司发展现状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上市公司应当认识到年报编制与披露的严肃性,根据客观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地予以披露。
*ST烯碳遭“退货”转让股权为保壳前途未卜
因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而自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的*ST烯碳目前因控股权转让事件而收到来自深圳交易所的关注函。
记者了解,*ST烯碳曾于11月13日晚间公布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刘成文变更为共青团中央”。但在第二天,11月14日午间却再次公布了“转让协议事项并未得到中青城投控股集团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更不涉及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级控股股东”的消息。
为了了解*ST烯碳公告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一事上,深圳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于11月14日晚间发布关注函,希望公司能对此进行解释。
从*ST烯碳经营业绩来看,公司在连续三年报亏后,2017年前三季度的业绩也同样没有扭亏,2017年1月份至9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亿元。也就是说,如果公司2017年年底无法扭亏的话,*ST烯碳将面临被退市的结局。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ST烯碳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多位“董监高”被证监会处罚。
皇庭国际实控人“失联”重组或添变数
在近日公布重大重组消息的皇庭国际,同时还传出了“公司董事长郑康豪因个人原因正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现公司无法直接与其取得联系”的消息,这让公司正在筹备的重组再增加了不确定的因素。
据记者查阅皇庭国际公告发现,公司在当晚同时发布了“关于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务的公告”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在“关于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务的公告”中,公司称“董事会接到公司董事长郑康豪家属的通知,近日郑康豪因个人原因正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现公司无法直接与其取得联系。”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协商,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小海代行董事长职务。
皇庭国际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既定战略推动各项业务正常进行。同时,公司还预计“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目前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称,“如有进一步进展或者发生对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公司将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皇庭国际刚刚于11月1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收市后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投资”)通知,皇庭投资及有关各方正在商议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初步问询,可能涉及购买资产等交易事项)。公司股票因此自2017年11月1日起开始停牌。
(以上报道摘自《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