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ABS发行规模一年增五倍
未来监管层将引导场外消费贷款ABS转向场内发行
2017-11-27     □记者 张莫 实习记者 向家莹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7年以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保持快速发展,据东方金诚统计,截至11月23日累计新发行ABS产品已突破1万亿元,存量规模超过1.5万亿元。得益于我国消费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个人消费信贷ABS近年来增速大幅上涨,数据显示,交易所市场的消费金融ABS在过去一年中的发行规模增长了五倍,今年消费金融ABS发行规模占整体ABS的比例达30%以上,已成为交易所ABS第一大品种。

近期,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CNABS)统计,截至2017年10月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计发行1344单ABS产品,发行金额高达27910.9亿元,其中个人消费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ABS共计214单产品,发行金额约为5701.5亿元,发行金额占比高达38%。除个人消费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等外,消费金融ABS还包括以信托受益权、保理融资和融资租赁等方式发行的、且消费终端为个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对此,东方金诚结构融资部总经理郭永刚表示,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得益于我国普惠金融政策实施背景下消费金融需求旺盛以及消费金融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加快资产周转率、改变经营模式和减少资本占用等核心诉求。“一方面,近年来不断扩大的消费品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使得个人消费类贷款爆发式增长,为消费金融ABS提供了大量基础资产。另一方面,消费场景不断丰富,能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类型不断丰富。”郭永刚指出,消费金融风控模式不断创新,也为发行ABS产品兑付提供保障。

在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市场高速发展的同时,市场面临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在公开交易所挂牌的ABS之外,还有大量难以统计规模的类ABS,即场外ABS。据了解,相较于交易所产品,场外消费ABS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场外ABS部分发行主体经营资质较弱,原始权益人经营风险将直接影响其对ABS相关义务的履行。二是场外消费贷款ABS基础资产历史数据缺乏、信用信息透明度差,风险难以评估。三是受制于征信数据不完善、信息披露薄弱等因素,场外消费贷款ABS大量发行存在一定的联合违约风险。

对此,郭永刚表示,“目前场外消费贷款ABS尚缺乏统一监管,出于规范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运营和风险控制、ABS业务信息披露等因素考虑,预计监管层将逐步引导消费贷款ABS转向场内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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