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行按病种收费
101个病种将实行“一口价”
2018-01-12     □记者 李建平 武汉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从2017年12月31日起,武汉同济医院、协和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等17家在汉委属、省属和相关部队医院对甲状腺肿、白内障、冠心病等101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打包式”收付费,实行“一口价”。这是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了解到的。

所谓按病种计费是指,患者从入院就诊,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均不再单独计费。各项费用合并为病种收费标准,医院按照此标准收费,患者和医保基金按此标准和有关规定向医院付费。

湖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主要是按项目计费,患者就诊所涉及的服务项目少则十几项,多则上百项,给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带来很大困难,也使“重复检查”“过度医疗”和“乱收费”有了运作空间。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将有利于规范医院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并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在汉委属医院等17家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如果实际费用高于病种费用标准,高出部分由医院承担,患者和医保基金不再付费。在病种治疗整个过程中,医院仅对列入“除外内容”的植入性高值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选择特需病房价格高出普通病房部分可另行收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规定要求,相关公立医院将建立和完善按病种收费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各医院要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与患者签订按病种收费协议。在实施按病种收费前,要将按病种收费标准、临床路径和治疗规范、使用药品及耗材、进入和退出机制告知患者,患者可自行选择按项目收费方式或按病种收费方式。

2018年,湖北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选取更多常见病和多发病,覆盖到所有二级及以上县级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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