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金融业监管仍“严”字当头
2018-02-01     □记者 张莫 实习记者 向家莹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从监管处罚趋严趋重到近期监管政策密集出台,都能清晰看出,接棒2017年的“严监管”“防风险”仍是2018年金融业的主题。在日前举行的第十三届北京金博会的“中国金融年度论坛”上,与会人士纷纷表示,中国金融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未来几年,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业首要任务。

2018年年初,一行三会便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要求着力规范债市交易,整顿债券代持、高杠杆等乱象;1月5日和6日,银监会分别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1月13日,银监会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与此同时,保监会在1月也先后印发和修订了《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以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保险资金投资,禁止“明股实债”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

证监会集中公布了对20宗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1月26日公布了此前证券行业“自查自纠、规整规范”专项活动调查结果,拟对中金证券等6家券商采取不同监督管理措施。与此同时,新股发审单周“18过3”、17%的IPO周过会率也体现了监管层严把上市入口关的决心与定力。

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表示,最近一些金融机构风险逐步暴露,不仅合法的金融机构存在风险,一些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更高,后果损失也更多,所以金融机构要把防控风险放在重要位置,金融监管机构要把防控风险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作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表示,今后三年,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主要的抓手是要去杠杆。“近年来中国的杠杆率不断上升,主要体现在两大部门。”李扬表示,一是企业部门,因此要从处理僵尸企业入手,消减无效的供应,解决不良资产问题,从而达到降杠杆的目的;二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李扬指出,地方政府债务也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主要内容,解决这个问题有待于更深刻地解决各级政府财政关系,解决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王国刚则建议,要推进中国金融业稳健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须推出一系列新举措。一是要建立金融数据和金融信息精准性统计机制;二是要充分发挥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稳定性作用;三是强化对金融市场运行态势监控,避免市场价格持续大跌;四是理性对待金融科技发展,加强研究;五是加强行为监管;六是建立和完善金融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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