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人才评价机制有利于创新
2018-02-28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当前,我国人才评价机制仍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指导意见》称,要围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人才评价制度,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网民“老帆”说,推动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也是创新活动中最为活跃、最为积极的因素。《指导意见》的印发,无疑是坚定不移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也必将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

还有网民提出,优化人才评价机制是完善人才发展机制的关键。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是对我国人才制度改革的细化和深化,体现了靶向施策破解矛盾的科学思维。

网民“郝林强”认为,当前我国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还存在较大漏洞,如人才培养模式过于单一,未形成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人才评价过于依赖单位领导的主观意图,甚至出现有人不请、有才不用的现象,导致人才培养难、发现难、使用难和留住难。可见,人才强国战略必须有坚实的体制机制基础,要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形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塑造人才、使用人才、成就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

网民“陶庆华”表示,构建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标准,一是要设立分类分级的管理体系,根据职业类别、分类划分成不同层次,细化分类评价标准,往往还需针对岗位需求合理设定人才评价指标,以提高人才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比如,对科技创新人才的评价标准,应注重其创新能力及创新成果,而对于科技创业人才,则应考察其项目可行性及经营管理能力。二是提升人才评价标准的社会认可度。三是关注人才评价标准的国内外衔接,推动评价标准的国际化。

(记者 陈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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