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能源集团、省交通集团 启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
2018-03-01     □记者 吕昂 杭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从浙江省国资委获悉,浙江省能源集团、浙江省交通集团日前获批启动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这是继2017年组建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之后,浙江省深化国企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迈出了国资监管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关键一步。

据介绍,浙江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定位为“一平台三主体”,即: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投资意图,根据出资人授权开展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的产业整合主体;推进国有经济和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的资本运作主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主体。

浙江省国资委方面表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不仅要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更要在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引导产业投资方向、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试点批复中,浙江省国资委基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功能定位,赋予试点国企董事会更多出资人权利,将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下属企业改制方案、下属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等11项出资人权限下放给两家试点企业董事会,由其董事会依法行使,并按照权责对应原则承担相应责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根据授权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

国资委“授得出”,企业还须“接得住”“行得稳”。两家试点企业表示,将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功能定位,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拟定自身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举措。如浙江省交通集团提出推动交通领域产业集聚,构建全新的交通产业体系;省能源集团提出计划通过试点改革加快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综合能源供应新业态。同时,企业进一步强化业务运营、优化组织结构、调整管控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提升内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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