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
乡村振兴应与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
2018-03-07     □记者 梁倩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乡村振兴离不开新型城镇化的同步推进。随着农业劳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推动都市圈的建设,促进农民市民化的实现。同时,留守农户经营土地规模逐步扩张,达到规模经营,城乡经济人口大致平衡。”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村人地关系。

蔡继明表示,我国农村贫困的根本原因是农业劳动生产率过低。从我国人口与产业结构来看,第一产业即农业的增加值只占GDP的8.6%,而农村人口按照常住人口计算为42.65%,若按照户籍人口,为58.8%,至少三分之一的劳动人口在农村就业,这说明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远远低于第三、第二产业。

从粮食生产来看,以2014年为例,按实际耕地面积计算的粮食耕地单产440公斤,仅达到日本、荷兰上世纪60年代初中期,英国、法国、韩国70年代中期以及德国80年代中期,美国90年代初期的水平,而且也只相当于中国农业大学提出单产潜力的36%。以农业就业人数和农业增加值来衡量,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当于2006年高收入国家的9.9%,欧元区国家的11.8%,日本的14.4%,美国的41%。

“农业劳动生产率低的原因就是人地矛盾。”蔡继明表示,我国农村的农地经营均额异常狭小,户均8.7亩。和超大规模的澳大利亚相比,是1:7043,和大规模的加拿大比,是1:563。因此,应激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当前建设用地在城乡之间的分布严重失衡,农村大量闲置建设用地亟待入市。”

“农村大量建设用地处于低效利用中,一户多宅和‘空心村’现象普遍,而城市的住宅用地很紧张。当前亟需将农村闲置的建设用地优化配置到城市。”蔡继明说。

目前城市周边的农地有巨大的增值空间,但没有建设用地指标,偏远农村地区虽然有建设用地指标,但没有增值空间。对此,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分散闲置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把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平移到城市周边的农村。

蔡继明建议,未来应将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由各省区市及地级市根据相关政策,在确保国家基本农地数量和质量以及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要求,自行决定和调整增减挂钩的规模和地区。

蔡继明建议,解决农村闲置建设用地问题,应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农民(集体)之间实现,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在农民(集体)之间流转。

蔡继明同时建议,严格按照公共利益原则缩小国家征地范围,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在符合城乡统一规划的前提下自主进入市场,以满足城市发展中非公益性用地的需要,同时增加城市住宅用地的供给,有效遏制房价的上升,降低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门槛。

“要建立农村承包地有偿转让和退出机制。”蔡继明说,进城落户农民可自行选择承包经营权归属问题,扩大承包经营流转范围,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成产权明晰、自主经营、开放竞争的市场经济主体。要消除阻碍工商资本下乡的障碍,实现城乡之间资源的双向流动,实现农户土地规模经营,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

同时,优化我国的城乡人口与土地的空间配置。蔡继明表示,2008年以来中西部地区平均每年近6千万农民工流向东部地区,而国土资源部通过计划每年下达给中西部的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却从2003年的29.6%提升至2014年的60%,相应地,东部新增的城镇建设用地降低到了40%,这是造成东部沿海大城市住宅用地不足的主要原因。因此,应遵循人口流向,使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更多地向热点大城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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