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卫委员:
婴幼儿托育服务应被纳入监管
2018-03-07     □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全国政协委员胡卫建议,将0到3岁托育纳入教育部门的监管范围内,统筹人社、民政、卫生、工商、财政等不同部门。同时,国家需要对场地条件、设施设备、安全卫生、人员资质等提出基本的设置指标和行业标准。此外,还应当通过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构建多种形式并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托育供给体系。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0到3岁的婴幼儿托育存在巨大缺口。胡卫表示,一方面,现在公办托育中心总体数量较少,且大部分针对2到3岁的儿童,难以满足0到3岁阶段的全部婴幼儿入托需求。另一方面,市场上绝大部分的早教机构都是独立经营的咨询或服务公司,均属商业性质,缺失教育部门监管,要么托费较高,要么规范难以保障。胡卫认为,改善当前的托育服务现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入托需求,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社会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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