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岛建设自贸试验区,探路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海南吹响新一轮改革开放号角
20余条高含金量举措打造新高地
2018-04-16     □记者 孙韶华 涂超华 北京、海口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我国改革开放40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年之际,海南迎来改革开放新突破,将在更高起点、更深层次探索新的改革开放。4月1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海南全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

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征程中,指导意见明确了海南四大战略定位: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

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了到本世纪中叶之前的分阶段发展目标,并提出了涵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创新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体制机制、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人才发展制度、保障措施等方面在内的二十余项具体举措。

值得关注的是,海南将成为我国第12个,同时也是面积最大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从2013年上海设立首个自贸试验区开始,历经两度扩容,我国目前已有11个自贸试验区,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验田”。

指导意见明确,以现有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海南特点,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到2020年,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将取得重要进展。同时,还将逐步探索、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体系。到202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初步建立。

“中央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打造全球高层次的开放,推进更大程度的体制机制创新。”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对记者表示,未来海南自贸试验区将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为重大突破口,加快旅游、医疗、健康、教育、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开放和金融、保险、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开放,按照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营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迟福林认为,当前海南建设自贸港的条件远超世界上其他自贸港设立之初的综合发展水平,中央决定在海南探索建设自贸港,有利于给外来资本创造更多的市场空间,是在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之际,中国主动扩大开放的举措之一。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原来的自贸试验区面积在120平方公里之内,此次扩大为海南全岛建设,为海南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提供了更大的舞台和空间。他表示,在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同时也是要建立特区升级版。“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一个新提法,在建设过程中,自由度预计会更高。改革举措也更具综合性,也更丰富,是扩大开放的大手笔。(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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