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基本明确
国地税合并提速推进大幕将启
纳税人将享最大改革红利;养老医疗等社保费用将由税务征管
2018-06-04     □记者 孙韶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备受关注的国地税合并大幕将正式开启。《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正在紧锣密鼓推进,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有关事项正在抓紧落地。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已经组织召开多次内部调研、培训、座谈会,目前,改革的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已经基本明确。业内指出,从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关注点出发,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征管职能的转变和纳税人的便利提升将是两大看点。

我国现行的分税制源自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在当年中央财政收入持续下降的背景下,分税制改革将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旨在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而后,经过2002年的所得税分享改革和2016年的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诸如地税征管效率低、地方主体税种缺失等问题愈加凸显。在此背景下,新一轮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改革的大方向已经明确,落实也在紧锣密鼓推进。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6月1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强调,要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抓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要认真落实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

6月1日召开的高层座谈会议释放出国地税合并提速推进的积极信号,事实上,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已经召开多次内部调研、培训、座谈会,内部传达精神、征求意见和研讨细节。记者了解到,为了推进改革,国家税务总局从各司局、各级税务机关抽调骨干组成了机构改革工作小组,两个多月来,作为税务机构改革的“司令部”,夜以继日的研讨加班已成为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大楼的常态。

业内专家指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只是国税地税机构的合并,也是税务部门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职能职责的一场深刻变革,更是执法和服务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大统一。既需要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一往无前的魄力,也需要“绣花针”精神的层层落实。

从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关注点出发,业内指出,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征管职能的转变和纳税人的便利提升是两大看点。

具体而言,在本轮改革中,新税务机构将接收社保等多个国家非税收入征管职能。

“这意味着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将由各部门自行征收管理改为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这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重大转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说,无疑将使非税收入和社保收入在制度上更具规范性,在执行上更具刚性,不但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提升征管效率,而且将为未来税费制度改革,统一政府收入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

据悉,仅社保一项,截至2017年底我国已有10.88亿持卡人。“我国非税收收入约占政府收入的一半,这一块划转后税务机构征收任务将增加100%。”胡怡建说。

值得关注的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纳税人无疑是最大的获益者。合并国税地税机构,从根本上解决了“两头跑”“两头查”的问题,切实维护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减轻办税和缴费负担,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国地税融合合并不是简简单单携手,而是要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征纳双方降本增效的双赢。”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这既是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承载着纳税人更高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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