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民间资金流向核心高科技产业 打造化解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 长效机制
2018-06-06     □金李 来源:经济参考报

随着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推进,政府强力推动资金从炒房等虚拟投资退出。这些资金如果不加以妥善引导,可能会冲击债市,股市,汇市,信贷等金融市场,带来其它资产价格的暴涨暴跌。只有为大量民间财富找到长期可持续的大规模投资机会,才能最终化解金融系统性风险。与此同时,核心高科技领域受制于人,成为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也可能带来未来实体经济和金融领域的系统风险。如果能够把现在强大的民意支持转化成对核心高科技的长期投资,可以同时兼顾化解金融和实体风险,是标本兼治。也使得千家万户的长期利益和国家利益更加高度一致。

核心高科技是大国重器,完全靠市场化不行。英特尔和高通买不来,即使是其高端产品,也可能受到瓦赛纳协议限制,或者成为大国博弈的筹码。随着我国和西方国家经济同质性提高,互补性下降,国外对我技术封锁可能长期化。其实,发达国家的高科技产业也不全是靠市场力量发展起来。硅谷早期的创立和发展,得到美国政府特别是军方的支持,包括初始投资和大量订单。军事订单弥补早期市场需求不足。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发挥制度优越性,自力更生推动技术发展。过去大飞机项目教训:我们开始自力更生搞高科技,国外很可能会说,你们不要搞了,我们放松限制。这时候需要政治定力。

发展核心高科技完全靠行政体制也不行。需要国家、企业、用户,政策和市场高度协调,紧密合作,理顺短期长期利益,共同打造有机生态体系。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也必须尽可能使用市场化机制,充分尊重参与各方各自的核心利益,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励到位,大家都会拼命干。激励不一定是钱,也包括荣誉感(理想,信念,使命感)。

国家的核心利益是高质量发展,沉着应对国外的技术封锁。企业的核心利益是效益,不讲效益企业无法长期存续。用户的核心利益是体验。如果用户体验长期低下,民众的国产化热情也会被挫伤。

国家和企业核心利益的结合,可以借鉴政府引导基金机制,将国家推进大型长期项目的政治定力、资源支持和协调能力,与企业的价值发现和效益提升能力有效整合。投资于高科技,单个项目成功率虽低,但是成功后收益巨大。可能单个项目成功率只有10%,但成功后赚一百倍。长期平均来看,经济效益并不低,社会效益更大,比如高通,英特尔,京东方。但是其投资规模大、周期长、风险高,需连续投入,是啃“硬骨头”,企业往往更愿意赚快钱,所以动力不足。另外“保值增值”的要求束缚了国企对高风险项目的投资。这些都需要政府协调,鼓励企业承担合理风险。当然,这绝不等于都由政府兜底,只有企业自担投资失败的部分后果,才能保证不出道德风险。

企业和用户核心利益的结合,需要通过打造技术应用生态体系。独木不成林,尤其是现在,国外技术经过长期的试错磨合, 相比国内新技术的起点更高,成本更低,用户体验更好,会给国产新技术的使用造成天然障碍,需要设计机制保护幼年期的国产技术,否则国外技术会赢家通吃。从长期来看,核心高科技必须有大量开发机构愿意在其底层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应用性开发,丰富用户体验。大量用户的使用反过来提供足够的试错,加快升级迭代。中国市场巨大,应该用国内市场和用户体验打磨自己的产品,而不是拱手让给国外产品。

因此,当前需要发挥我国的制度优越性,打造符合各方核心利益的长效机制。

一是发行支持高科技的长期特别债券,补充国家投入。其中一部分可通过可转换优先股形式,即允许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对成功投资项目的股权。这样既可以共享成功的回报,也提升社会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例,降低杠杆。可转换优先股在成熟市场大量应用,支持创新,提供永续资本。我国民间财富约188万亿元,其中大数100万亿是在各种资管产品领域,另外更多的是在现金,居民家庭银行存款,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其中1%可用于支持核心高科技,将远大于每年科技支出中的政府预算。

二是政府投资于市场化运作的引导基金,由它们转投于核心高科技企业。一旦某项研发取得成功,政府以较低收益平价退出。政府让利可以提升基金收益,提升其投资意愿。另外,建立合理的风险补偿机制,增加国企承担投资风险的能力。更长期目标是,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推动IPO,利用公众股权市场更低的融资成本,以及通过对上市公司股票建立资产组合, 更好化解非系统性风险。

三是鼓励核心技术和应用开发企业相互持股,打造荣辱与共的生态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核心技术,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其他开发机构进行配套应用性开发。通过政府采购和对于企业用户采购进行补贴等方法,提升早期用户对国产技术的使用积极性。

(作者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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