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约车乱象须“联合惩戒”
2018-06-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

网民“魏妮”表示,目前网约车乱象治理主要依靠交通运输部门约谈有关企业,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不过,往往出现这样的现象,约谈的时候企业态度非常好,约谈后却不见实际效果。有的企业利用自己后台数据的便利和独立性,依然我行我素。

“网约车政策落地两年后,有些企业还在藐视行业的监管机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大量平台企业和网约车驾驶员都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网民“徐康明”表示,采取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形式后,政府部门的管理手段将更加丰富,更可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实现精准发力。

网民“冯海宁”认为,《通知》既向地方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监管动员令,也向网约车企业和从业人员发出了警示——如果企业不自觉整改,轻则被联合约谈,重则被联合处罚。网约车不同于传统产业,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恰恰需要这种联合监管。当然,这种联合监管如何做到无缝对接、统一行动,制定合理的联合监管机制是关键。

网民“李燕霞”建议,应完善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网约车平台不报送信息、报送信息不实的情形大量存在。应当对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建立诚信记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真正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记者 李奕蕾 整理)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