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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一方面,抓中央调剂金制度等既有政策落实落地,另一方面,明确近几年的行动目标,特别是第二、第三支柱的目标和具体政策。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政府未来还将研究对策推动养老金体系转型,逐渐降低统筹统支压力,为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发展腾挪空间。“在加快宣传形成社会共识的同时,还将加强准入标准和条件认证,配以相应的监管政策。”

推进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法律法规建设成为当务之急。唐霁松表示,社保法仅对第一支柱基金的收、支、投资、监管作出总体性规定,第二支柱尚无法律法规支撑。由于立法层次低,约束力不强,造成权威性不足和监管执法效率差的问题。

“第二支柱税收优惠政策迟迟没有出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参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积极性。”胡晓义指出,加快养老保险专项立法应该成为养老保险制度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

对于发展第三支柱,唐霁松指出,要加快个人养老储蓄试点,总结经验、迅速推广。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要打破既定利益格局,要高度注重监管的法制建设,提高立法层次,细化监管措施。

“从单一层次到多层次必然要以调整第一层次的利益格局为必要条件,需要以维持较高的替代率为制度转型的条件,而与替代率高相对应的必然是缴费率高,增加第二、第三层次可能会加重用人单位与个人负担。”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指出。在金维刚看来,未来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之后,将会为降低养老费率创造有利条件,从而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打开新的发展空间。

此外,唐霁松表示,个税递延型商业性养老保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还需要不断优化完善。管理方式与制度目标的确定、管理服务平台的搭建、税收递延的实施等,都是制度设计的核心内容。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书记郭建华指出,主管部门将通过督导调研、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地方和机构意见,对普遍反映的问题出台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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