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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疆今年起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记者 张晓龙 乌鲁木齐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最新发布的文件显示,新疆将在年内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工作,探索建立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根据自治区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疆将通过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逐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及运行机制。

实施方案中的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草原、湿地、冰川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清除污染费、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赔偿义务人是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权利人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去年,新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好转,河流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为优,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无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未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

三江源生态保护二期工程投入超100亿元

□记者 李亚光 西宁报道

记者从青海省生态保护和建设办公室获悉,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实施5年来,国家在这一地区投入的资金累计超过100亿元。目前,当地生态正稳步恢复,保护成效初显。

三江源地区位于青海省南部,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及水源涵养地。上世纪末,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等因素致当地生态逐步退化。2005年,我国启动为期9年的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76.5亿元,初步遏制了这一地区的生态退化趋势。2014年1月,投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二期工程接续启动,生态恢复治理面积达到39.5万平方公里。

近日,青海省向三江源地区下达7亿元资金,用于今年的黑土滩治理、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沙漠化防治等项目。截至目前,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累计投入已达104.11亿元。

据最新遥感监测结果显示,二期工程实施至今,当地沙化土地植被覆盖度由33.36%提高到近40%,湿地植被覆盖度增长超4%,草地植被覆盖度达到74%,产草量达3082千克每公顷,乔木、灌木林的郁闭度及蓄积量均呈增长态势。

青海省发改委副主任李晓南介绍,目前三江源地区各生态系统正稳步恢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明显提升。随着生态环境向好,当地生物多样性也逐年增加,一度踪迹难觅的雪豹、欧亚水獭等珍稀野生动物近年开始在当地频频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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