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省份养老金上调方案已确定
居民社保待遇进入年度集中调整期
下半年更多社保领域改革红利值得期待
2018-08-14     □记者 班娟娟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继7月职工工资密集调整之后,居民社保待遇也进入年度集中调整期。《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各地人社部门了解到,日前河南、广东、内蒙古三地相继确定2018年基本养老金上调方案,加上6月和7月地方政策密集落地,目前已有北京、吉林、山西、上海、江苏等28省份确定基本养老金上调方案。

专家表示,今年以来社保领域改革高频度强力度推进,社保待遇的集中调整又将给居民收入带来新的变化。展望下半年,更多社保领域改革红利值得期待,包括启动养老金中央调剂资金缴拨,全面推行以房养老保险,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加快向全国推行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

根据今年3月下发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我国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幅度为5%左右。进入6月,北京、上海、河北等地率先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7月,吉林、山西、浙江等大部分地区紧随其后密集发布调整方案,加上8月新增的三地,基本养老金调整地区已经扩围至28省份。

“2018年职工养老金比2017年上调5%左右,各地普遍执行这一调整比例,在较好抵御通货膨胀风险的同时使退休职工充分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外,养老保险并轨后待遇调整的普惠范围进一步扩大,落实“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原则,体现了政策的缴费激励导向,重点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体现了社保互助共济功能。

记者注意到,有14省份明确在7月底前将年初以来的养老金补发到位,湖北等地将于8月底前补发到位。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金调整后,各地发放到位的具体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要从调整当年1月1日算起并足额补发。这也意味着,7月和8月的社保待遇收入将出现较大变化。

除了养老金上调之外,不少地方还对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生育保险待遇等其他“四险”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也于7月进入集中调整期,一线城市中,北京、深圳、广州的最高缴存基数分别达到25401元、25044元和24654元。

专家表示,职工工资增长和核定最低、最高缴费基数调整,带来职工公积金缴存数量增长,提高了对职工购房、租房等改善居住需求的支持能力。“住房公积金是以个人工资作为基数的,个人工资高或工资水平上涨,单位和个人缴纳到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钱就多,账户积累规模就大,如果已经买过房或者买房不支取,未来住房公积金还可以成为一笔价值不菲的养老资产。”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我国社保领域改革全面提速,先后施行《企业年金办法》,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等。(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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