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堂:高质量发展必须保护企业家精神
2018-08-15     □记者 金辉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必须充分调动亿万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充分尊重、保护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发挥好企业家在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马建堂近日就新时代如何推动改革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高质量发展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马建堂是在参加由共青团中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人民政府指导,共青团山东省委、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发展出版社共同主办的“青年企业家创新发展国际峰会2018”时发表上述观点的。

马建堂表示,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更要靠体制创新。当前,在体制创新方面,需要关注三点:

一是进一步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切实调动科技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真正激发科研人员发明创新的创造力。要进一步改革科技成果的评价机制。除基础研究外,评价科研成果水平的尺度是应用和转化,是市场的选择和接受。要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真正明确界定职务发明人对科研成果的产权关系。只有突破产权界定的障碍,科研人员才能名正言顺地获得科研成果的转让收益。要进一步放开重大科研项目的进入,允许民营科研院所、民营企业科研人员申报国家项目,并真正一视同仁。

二是进一步加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使企业真正成为有活力的微观主体。企业是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要在千变万化的市场中,保证所生产的产品和服务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企业必须真正做到生产能多能少、员工能进能出、企业能生能死。不这样做,供给系统就不能保持弹性,供给和需求就会失衡,资源配置的效率就会下降。

三是加大市场体系改革和建设的力度,使市场真正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某种意义上就是把稀缺的资源及时配置到市场需要、消费者欢迎的生产经营活动上去。实现这样的目标,要深化价格改革,价格要能反映供需,能体现成本,能及时调整,能引导资源的优化;要改革税收体制,税制既要简明,又要体现政府的引导;要改革金融体制,通过金融产品的创新和金融工具的引导,调节资金的分配,优化货币、信贷和资本的配置;要改革土地制度,完善地价形成机制和征地模式,使土地资源的分配、配置更加有效合理;要改革破产清算制度,加大僵尸企业破产力度,降低重组成本,鼓励破产重整;要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人员的能进能出、企业的能生能死将阶段性增加失业,要完善失业救济制度和再就业制度,既允许企业合理用工、减少冗员,又要通过完善社保制度使失业人员得到培训和尽可能再就业。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必须充分调动亿万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充分尊重、保护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发挥好企业家在创新中的引领作用。”马建堂强调,要尊重、保护和弘扬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更好地发挥企业在创新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努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虽然有不少进展,但总体上仍不尽如人意。”马建堂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相当多的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具有很强创新能力的企业不多。因而,调动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增强企业研发能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对于把创新驱动战略落到实处至关重要。

为此,一方面要加大改革力度,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用市场的力量调动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企业研发的支持力度,扶持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并通过法制的完善和公正司法为企业创新保驾护航。

马建堂强调,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和核心。因此,鼓励和激发企业创新,就是要尊重和保护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正是企业家把分散的创新要素聚合在一起,把科技创新与市场结合起来,使头脑革命成为现实,所以,创新型企业家的引领作用不可替代。“企业家精神的核心,其实就是创新精神。可以这么说,尊重、保护、激励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已经逐渐在举国上下形成广泛共识,相信这将有力地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和整个国家的创新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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