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消解互金风险
2018-08-29     □吴黎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过前一阶段有效整治,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整体风险可控,行业规范发展态势已初步形成。与此同时,也应认识到,整个行业存量风险尚未完全消化,增量风险时有发生,金融风险形势仍然错综复杂。当前,迫切需要强化行业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准确掌握平台底数和风险程度,进一步强化风险预警功能。同时,需要探索制定对于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金融创新业态具有普适性的监管规则和机制,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

近年来,以P2P网络借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空白地带,为中小微企业融资以及个人支付提供了便利。但因尚未建立起对这一新生事物的有效监管体系,过去一段时间,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野蛮生长,良莠不齐龙蛇混杂,集聚了大量风险。2018上半年,未经批准的P2P网贷机构跑路消息不断传出,不仅冲击了金融体系,还蕴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

腾讯近日发布的《2018上半年互联网金融安全报告》显示,2018年上半年发现涉嫌传销平台3000多家,高风险金融平台1万多家。新型网络传销活跃,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投资理财项目进行诈骗,涉案金额巨大。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项目层出不穷,其中蕴含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互联网外汇、期权、期货、贵金属、大宗商品、文化产权、基金、证券、虚拟币等交易平台种类多样、名目繁多、隐患巨大。在网贷方面,腾讯灵鲲大数据金融安全平台累计发现P2P网贷机构1万余家,其中存在中高风险的占比约为44%。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近日召开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会议指出,下一步,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政策的节奏和力度,处理好短期应对和中长期制度建设的关系,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做好网贷风险应对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各部门间的分工和责任,共同配合做好工作。要深入摸清网贷平台和风险分布状况,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务求实效。要抓紧研究制定必要的标准,加快互联网金融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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