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要求旅游消费场所必须敞开式经营
2018-08-31     □记者 何程 南宁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从广西桂林市有关部门获悉,从9月上旬至12月中旬,桂林市将开展旅游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要求旅游消费购物场所必须实行敞开式经营,严禁以封闭式、包厢式购物销售模式诱骗或强迫消费。

据悉,“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打击“黑社”“黑导”“黑店”“黑车”“黑船”及违法违规的旅游购物店、旅行社、导游执业人员等。在整治过程中,凡是涉及无证经营,涉“黑”旅游、虚假宣传,发布、销售、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收取“回扣”“人头费”“停车费”等不正当利益行为,以及为违法企业通风报信的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整治行动将对旅游消费市场购物点进行核验,只有符合规范指标的购物点才能被列入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核验的规范指标主要包括:购物点必须证照齐全,实行“一店一照”;必须实行敞开式经营,严禁以封闭式、包厢式购物销售模式诱骗或强迫消费;销售商品标签必须标明产品名称、价格、质量合格证明等;购物点企业必须安装税控POS机,主动询问消费者并开具发票。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日前桂林市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旅行社、导游暂停组织游客赴旅游消费购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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